1.目的
加强园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辖各物业管理处物业区域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物业公司以负责人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及所辖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3.2保安部经理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
3.3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4物业管理处负责对各单位消防专员进行消防安全业务指导,保安部巡逻队与消防专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
3.5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日常消防管理,以部门员工为基础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加强本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
4.工作内容
4.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组建
4.1.1组建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下设消防安全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
4.1.2物业管理处拟制《消防组织机构图》,由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并在公司内部宣布。
4.2消防设施的管理
4.2.1根据消防法规和实际需求由行政管理部申请配备消防设施。
4.2.2保安部负责建立《消防设备清单》,负责日常消防设备检查,并按《消防管理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填写记录。
4.2.3工程部每月对消防设施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表》上。
4.2.4工程部按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消防系统操作规程》、《消防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对消防设备操作、运行管理、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进行有效实行。
4.2.5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立即整改,如问题严重,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2.6工程部负责对各种消防设施下达维修保养计划、检查消防标识;物业管理处负责对标识进行监督,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标识进行制作。
4.2.7工程部负责对消防专用公章进行有效的管理与保存,并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实施。
4.3消防工作的检查
4.3.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和节假日前按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对管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4.3.2工程部主管负责每月一次检查所管区域的安全用火、用电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4.3.3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立即发出《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限期改进,事后还应进行跟踪检验。
4.4在管辖范围内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安部执勤人员如发现存放以上物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5消防培训
4.5.1各单位保安部通过办宣传栏,向顾客发放《住户手册》,不定期向业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4.5.2各单位保安部每季度安排义务消防队与消防专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
4.5.3由保安归口负责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保安部消防主管按照《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消防理论培训。
4.6火警应急处理
4.6.1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与《小区灭火应急规程》处理。
4.6.2消防中心值班员发现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附近巡逻队员到场察看,确认火灾类型和火情大小。确认属实,迅速向上级汇报。若属误报,应及时将全部消防系统复位。
4.6.3当中队队长接报后,立即组织抢救,并视情况向119报警。同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
4.6.4接到火灾报警并确认发生火灾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应检查电梯是否迫降至首层,燃气总闸是否关闭,消防风机、消防泵等消防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消防系统随时进入运行状态。
4.6.5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启用灭火器材,全力扑灭初起之火。并组织为业户撤离危险地区,做好妥善安排。
4.6.6保安部负责人保护好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及时向上级通报情况。
4.6.7扑救完毕后,保安部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统计损失。
4.6.8处理完毕后,保安部负责人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5.记录表格
6.1《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
6.2《消防设备清单》
6.3《消防安全责任书》
6.4《消防组织机构图》
6.5《消防设施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