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人员着装规定
2、保安人员仪容仪表规定
3、保安人员岗位管理规定
4、保安人员交接班管理规定
5、保安人员岗位专业用语
6、接待访客工作标准及操作标准
7、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8、物品进出管理程序
9、保安器材管理规定
10、消防中控室管理规定
11、消防中控室工作标准
12、公共区域巡视检查规定
13、捡拾物品的处理规定
1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定
1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7、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8、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9、电话机房防火制度
20、变配电室防火制度
21、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22、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23、设备层防火制度
24、停车场管理规定
25、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26、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27、安全使用电器设备防火安全规定
28、消防档案管理程序
29、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
30、电视监控室管理规定
31、查控文件的管理程序
32、钥匙使用管理程序
33、装修工程报批程序
34、消防报警处理程序
35、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程序
36、漏水(水侵)应急处理程序
37、罪案现场的保护程序
38、抢劫、杀人等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39、突然死亡的处理程序
1、保安人员着装规定
除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
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除工作时间外,着装可以不戴帽子。
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赤足。
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标志变卖或送给他人。
2、保安人员仪容仪表规定
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男性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保安人员发辫不得过肩。
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
3、保安人员岗位管理规定
每天上岗前准时签到,作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按着装要求统一着装。
上岗值勤尽职尽责,不擅离岗位,不私自换岗。
值勤期间,不吸烟、不睡觉、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值勤期间,精神饱满,姿态端正。
语言文明,行为端庄。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定。
4、保安人员交接班管理规定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交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代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协助完成。
交接班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5、保安人员岗位专业用语
消防用语
对不起先生/小姐,您的房间报警,我们要检查一下,请给予协助。
请您几位不要再吸烟了,请把窗户或门打开,谢谢。
对不起先生,请您不要在此吸烟,谢谢。
现有火情,请您赶快疏散,请您往这边或那边消防通道走。
巡逻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您出示一下您的证件。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问您或您几位去哪里,我能帮忙吗?
对不起先生/小姐,您走时,请将房门锁好,谢谢。
外围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您将车停在停车场。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您将车挪一下,后面车过不去,谢谢。
对不起先生/小姐,这里是内部车位,请您将车停到那边车位上。
对不起先生/小姐,我们这里今天有活动,这几个车位暂时不让停,请您将车停到那边,谢谢。
对不起先生/小姐,这个车位是某先生的,请您将车停到那边车位上,谢谢。
门卫
您好,先生/小姐,请问您去哪里?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您在这里登记,谢谢。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您不要大声喧哗或打闹,谢谢。
对不起先生/小姐,请您不要激动,有何意见可以向我们上级领导反映,谢谢合作。
6、接待访客工作及操作标准
来人进入大门时应主动打招呼,说“您好”。
询问外来人员或要求他们出示证件登记时,应使用“请”、“麻烦您”,“先生、小姐”等文明用语,做好解释工作,以消除客人的不满情绪。
所有出入人员一律由保安人员按“有效证件”如实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并请客人签字确认后放行。
“有效证件”特指没有过期的身份证、暂住证、回乡证等。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不符不予放行。
来访人员应说清所找人员姓名及房号,保安人员及时用对讲机向物业处值班员通报,待值班员与租户联系确认后方可放行。若租户不在或不同意其进入,保安人员则不准其进入,并礼貌的劝其离开。
查检来访人员的证件后,应使用“多谢合作”等文明用语。
保安人员应认真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
对未带证件、拒不登记的来访者,应通知巡视保安人员陪同前往所去区域,以便确认身份。
外来人员离开时,保安人员应敬礼说“谢谢合作”、“再见”,并做好离开时间的登记工作。
7、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领班检查《保安部值班记录》内容、设备、器材及通知、未完成任务等,布置夜间工作。
领班对所辖区域进行巡查,主要检查岗位情况、巡逻情况、通道畅通、消防及其它设施运行、完好情况。
保安人员准时到岗、到位,服从工作布置,听从指挥。
着装仪表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站姿端正。
工作中严禁吸烟、看书报、闲聊、追跑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妥善处理各类事故、问题。
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保证记录详实、准确、完整。
8、物品进出管理程序
保安部接到租户负责人或专门委托代理人提出物品出门要求后,首先请其在《物品出门证》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等情况,在签字栏填写负责人姓名,盖章后方可有效。
值岗保安人员接到持物人递交的《物品出门证》,需根据《物品出门证》对携出物品进行核验,物证相符准予通行。如物证不符不予放行。
预强行出门者,应先行劝阻并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特殊情况可将欲出门物品扣留,待手续齐备后予以放行。
9、保安器材管理规定
保安部领班对器材进行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填写《保安部器材领用登记表》。
各班领取使用的器材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进行检查与核对,以确保器材的使用期限。
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本部门经理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保安部领班要定期核对《安保部器材领用登记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经理汇报。
本部门器材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使用,更不允许携带回家占为已有。
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10、消防中控室管理规定
消防中控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中控室的各项操作规
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中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持有北京市消防局
核发的操作上岗证书。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做好交接班工
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
替岗、睡岗,严禁班前饮酒或值班期间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原因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备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控室。
消防中控室内严禁存放易爆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设施运行无关的杂物。
消防中控室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11、消防中控室工作标准
11.1、室内消防栓系统
每月检查
★消防栓箱外观是否良好,每个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喉是否已连接好。
★阀门功能完好,没有损坏及开关有困难。
★所有标示牌完好,没有掉失及不清楚
★玻璃报警键没有损坏,玻璃没有裂纹或破碎。
★喷嘴阀门容易开关,没有卡死现象。
★确保主要阀门在开启状态以及标示开启状态。
★所有水泵处于工作状态,功能正常,压力正常,水箱水位正常,给水正常。
每年检查
★管道锈蚀情况及滴漏情况。
★所有阀门及喷嘴是否能够顺畅开关。
每年保养
★水带和喉管重整,水带和喉管应每年拉出检查及重新排列整理,防止扭曲现象,喉管垫片是乎情况而更换,防止漏水。
用石墨或润滑剂润滑转动部分或有摩擦部分。
11.2、室外消防栓
每半年检查:
★出水口是否密闭。
★消防栓顶部有否漏水。
★垫片位置是否有漏水。
★管体有否裂纹。
★排水功能完好。
★开关键是否有磨损。
★管嘴的螺纹有否磨损。
每年保养
★开启阀门排水1分钟
★加润滑油开关键及旋转部分,确保消防栓可随时使用。
11.3、自动喷淋系统
每周检查
★所有控制阀门
★所有给水阀门是否开启
★喷淋头状况
★喷淋头是否有外物阻塞/碰损和上漆等情况
★气压及水压正常(干式喷淋系统)
★记录压力数字,把正常压力范围标示在压力表上,压力降低10%时,需要深入调查原因。(干式喷淋系统)
每月检查
★如有消防连接器,确保连接器正常,该连接器一定要能清楚看到及容易使用,连接器内不应存水,防止结冰。
★确保给水阀门开启,标示牌指示正确。
每三个月检查
★确定干式喷淋系统源水水位,如从测试阀门排出是气体,关闭测试阀门并提高源水水位。
每三个月保养
★测试总喉管流量是否正常
★测试水流报警开头能否正常工作
★测试低压报警开关能否正常工作(干式)
★测试水流报警开关能否正常工作。
每年保养
★如使用防冻液,要测试结冰温度(湿式)
★干式开关阀门功能测试(干式)
★加润滑油于所有阀门旋转部分
★清洗过滤器
★排于管内凝结水(干式)
11.4、烟感/温感系统
每月检查
★感测头是否被阻挡、碰坏等
每半年测试
★系统自检测试
★实质测试
每年保养
★当需要调整灵敏度时,要按时供应商的要求进行调整。
★清扫灰尘
11.5、机械排烟/增压系统
每月检查
★排风口没有外物阻塞
★排烟口没有被阻挡
★风管内没有杂物,例如纸张/老鼠窝等,以免排烟时,损坏风扇叶片及阻挡正常排风
每月测试
★启动系统以及各排烟风扇确保功能正常运作
★区域的压力差额要符合规范要求
★增压压力要达到规范要求
★高低速转换正常。
12、公共区域巡视检查规定
在每日巡视检查工作中,要注意检查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主要包括烟感探头、温感探头、煤气探头、应急灯、应急喇叭、指示牌、墙壁式消火栓和轻便灭火器。
禁止在公共区域、走廊、消防楼梯、电梯前室、消火栓前、卷帘门下方堆放任何物品,封堵通道、走廊。
在无火情情况下,严禁动用墙壁消火栓内的各种设施。
对公共区域吸烟人员要礼貌劝阻,在禁烟区域,提醒客人不要吸烟,电梯轿箱内严禁吸烟。
遇有运送油漆、稀料、酒精、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在问明情况后,立即向值班领班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公共区域举办的任何促销活动或节日期间摆放的装饰物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堵塞安全通道。注意检查电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各种装饰物尽量使用不燃材料,并进行防火处理。
对在公共区域内进行维修的施工,要检查其施工手续是否齐全、用电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施工时不得影响其他租户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客人的正常通行。
若闻到公共区域有焦糊味,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报告值班领班,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就近取灭火器,作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
要做到“三勤”、“一有”、“一汇报”。即:腿勤、眼勤、嘴勤、有值班记录、发现险情立即汇报。
13、捡拾物品的处理规定
接收物品的处理程序
★保安部领班负责辖区内的捡拾物品接收工作。
★员工和其他人员在辖区内捡拾物品后应当立即上交保安部内保人员。
★领班在接收物品时,请捡拾人填写捡拾物品登记表,内容包括:捡拾人姓名、工作单位、捡拾时间、地点、捡拾物品特征等。
★领班应与捡拾人共同清点捡拾物品,清点后,双方签字。
★如捡拾物品有反动宣传品、淫秽刊物等,应及时上报,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后,移交公安机关。
捡拾物品的发还工作
★领班负责捡拾物品的发还工作。
★领班根据有关线索,积极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发还。
★失主认领物品时,请填写遗失物品登记表,内容有: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遗失物品时间、意识地点、物品特征等。
★领班核实无误后,请遗失人清点所失物品,并请认领人写出认领书。
★发还手续统一由领班收存。
捡拾物品的保管工作
★捡拾物品统一由领班负责保管。
★经多方努力,仍未找到失主,领班清点登记后,存入保险柜。
★捡拾物品保管满两年,应由领班写出报告,请示保安部经理,将捡拾物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作好记录。
1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定
对施工人员的检查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穿拖鞋或衣衫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保安部核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佩戴胸前,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现场的门,窗上用白纸遮挡,必要时还将安装护板,护板安装后要刷乳胶漆并保持整洁。
★施工单位需将保安部签发的施工证贴在施工区域的门上,施工现场内必须贴有保安部下发的《XX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禁烟标志。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必须自备轻便灭火器,来火器要保证灵敏有效(按施工面积:每三十平方米配备一具四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项目工程部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如消防门、消防喷淋头、消防烟感探头、温感探头、消防喇叭、应急灯、消防排烟装置、消防栓箱、消防标志和防火卷帘门等。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有干扰客户正常工作和休息的施工项目,需安排在客户下班或休息时间(如使用电锯、电锤、切割机等噪音较大的电动工具)。
★施工现场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不准过夜。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刷防火涂料,否则不准使用。
★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准施工。
★施工结束后,现场内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1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1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必须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焊工本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经保安人员现场检查对动火证签字后,方可动火。
电焊工业必须在审批的时间、地点动火,并随身携带焊工本,现场有防火人持灭火器进行监护。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是安全合格的产品,瓶体必须配有压力表,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直立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
电焊回路线不准接在建筑物及各种管道架上,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借路,并和焊枪一并移动,禁止使用裸线。
动火现场周围和高空动火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动火现场下方地面上若有孔洞,必须进行检查后封堵或遮挡,防止火花和焊渣掉下引导起火灾。
各种管道内动火,必须对管道下方或管道未端进行检查,防止存有易燃物引起火灾。
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除干净前不准进行动火。
在闷顶、隔墙等隐蔽部位动火时,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火灾。
严禁在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动火,特殊情况时,应保持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动火不准与使用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等工种同室、同时进行操作。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要切断电气、焊设备用的电源、气源、并与看火人员一起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使用喷灯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故障的不得使用。
汽油喷灯使用的汽油不得在作业现场存放,施工结束后,要将喷灯内剩余汽油倒出并带离施工现场。
17、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进行油漆、稀料、酒精、防水涂料等易燃必须经保安部批准,按规定时间及数量进行使用。
施工现场进行油漆作业时,现场内除了可保留油漆使用的材料外,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
严禁油漆与其它工种(如:电焊、木工、电工等)在同一时间、部位进行同室交叉作业。
施工现场使用后的油漆桶和稀料桶要将桶盖盖好,临时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每日施工结束后将材料清离施工现场。
油漆作业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同时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施工人员工作服内不要装沾有油漆的布和棉纱团等。工具箱内不准存放油漆等易燃材料。
施工喷漆作业,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保安人员要对喷漆作业的时间进行控制,防止空气稀料浓度过大,引起火灾。
18、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库房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库房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报保安部备案。
库房门上应有明显标牌,注明库房名称、使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以备应急时使用。库内各种规章制度要墙上化。
库房防火负责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库房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及时上报保安部。
库房应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毒品、武器等物品。
库内货物按性质分类码放整齐,不得过高、过宽,垛间的通道宽不应小于1.5米,库内的可燃废物或包装物要及时清理。
库房内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和使用各种电器设备,电路和发生故障时,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库房的照明电源控制应设在库外。
库内铺设照明线路,需穿阻燃管保护,不得将灯具线随意延长,到处悬挂,灯具与货堆、货架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禁止在库房内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货架,不准设立休息室和留人住宿。
库房内的消防设施不得损坏、遮挡,库房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设备和配备的轻使灭火器进行检查以保证设施完好,并要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库房管理人员要提货人员,离开库房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拉闸断电锁门离开。库内照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库房内每25平方米需配备1具轻使灭火器。(每个配置地点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
19、电话机房防火制度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机房内不准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如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用过的抹布,易燃液体等不得乱放,妥善处理。
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电源。
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报警程序,反应迅速,正确判断,果断处理。
熟记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挪动。
20、变配电室防火制度
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保持室内清洁。
变、配电室的门窗和电缆沟等处必须保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
电器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经常检查各种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定期对高低压电器设备柜进行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年两季前后要对避雷器、电缆等进行检修、遥测、遥测标准均按供电局的规定执行。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禁止睡觉、饮酒。勤听、勤看、勤嗅、勤检查,逢节假日或大型活动前需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消防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挪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掌握灭火性能和使用方法。
当接到火警通知时,应按预定安排各就各位,听从指挥人员的命令及时切断电源。
21、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机房重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维修人员当班时,不得擅自职守,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迅速排除。
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做库房和其他工作间使用。
机房、梯箱顶部、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易燃物。
对电器线路和机械部分,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段路打火等事故发生。
检修清理零部件确需使用易燃液体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易燃液体,抹布要妥善处理好,禁止乱仍乱放。
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放置地点,不得随意挪动。
22、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严禁携带有毒物品进入泵房。
泵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经常对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做运行实验(每周异彩乁)并做好记录。
熟记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挪动。
23、设备层防火制度
设备层严禁吸烟和进行明火作业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带如设备层
保持设备层清洁和通道畅通,禁止堆放各种物品
停车场管理规定
车位的使用
★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已被关好,有纪念价值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不应该被放置车内,一切损失管理处场均不负责。
★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助出具相关证明,便于事主保险索赔,但物业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东西。
★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须予以配合。管理处对此安排不会予以补偿。
★本车场车位仅供车辆停放使用,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将车位作为洗车、修车的场所。消防栓严禁动用。(如洗车、冲洗地面)。
★任何车位未经物业管理处批准不得转租或转借任何单位或个人。
车场管理
★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该慢速行驶(5公里),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被立即举报,而不须再事先知会车主/驾驶员。
★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停车场保安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保安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管理处将向车主/驾驶员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保安人员者,管理处将终止其租用车位。情节恶劣者,由保安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车主/驾驶员愿接受调解,经管理处书面同意后,可重新使用其租用车位。
★遇有涉及楼宇本身的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应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无权因此索偿,但管理处有责任提前通知及减少不便。
★有固定车位者必须把车辆停泊在指定车位内。
★车主/驾驶员不得使用车场污水沟排入污水,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三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车主/驾驶员需要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其他事项
★车场管理人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停车场24小时开放。
★管理处有权更改停车场开放时间,事前七天给予通知。
★遇有电力故障所带来之不便,管理处将尽力抢修,若非本楼宇系统故障,物业管理处将尽力与供电部门联系保障住户用电。
★停车场范围禁止烟火。
★凡进入楼宇停车场的人士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于管理处,拒付者将先被取消其票证的有效期,余额将不予退还。在问题解决前,将不允许肇事车辆进入停车场。
★管理处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
25、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楼宇停车场起卸货区只供本楼宇租户使用,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送货之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货车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管理处,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____米)。
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起卸货区。
起卸货区只限载货、卸货运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如因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停放、载货、卸货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于管理处。拒付者,管理处有权禁止其继续进入楼宇停车场。
26、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各要害部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要害部门、部位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
调入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先审后用”的原则,经人事部政治审查没有问题后,方可上岗。
建立要害部位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凡因工作需进入要害部位的人员,应详细登记日期、姓名、进出时间、进入原因等项目。
严禁在要害部位接待亲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要害部位;当班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岗位、要害部位区域内滞留(工作需要除外);不得穿便装进入工作区域。
外部门、外单位人员到要害部位参观、学习、培训等,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报安保部备案。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严禁当班期间饮酒或酒后上班;严禁在工作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私人物品。
要害部位发生、发现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问题、事故、事件、案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安保部。
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如发生因技术、设备问题引发的事故、事件或其它以外事故、事件,应及时上报领导,同时报安保部备案。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点存放并保持良好状态;不准在工作区域内乱拉电线,使用电热器;工作人员应掌握一般防火知识、报警程序,并会使用灭火器材。
要害部位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下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门锁是否牢固。
27、安全使用电器设备防火规定
租户增设电器设备须提前向工程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持工程部签发的施工单到保安部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须由专业人员负责,不得超负荷用电。
电线敷设及选型应使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并同电压、电流相匹配。接线板不得连续串接,插销与插座相匹配。安装临时电线时要牢固,用后立即拆除。电线在地面敷设时要安全。
各种高、低压变压器、稳压器不准直接放在地毯或可燃物上,应采取隔热措施,并保持清洁,防止电弧引燃积绒尘。
凡安装的电器设备、烤箱、微波炉等均应有漏电保护及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停电或使用后须切断电源。在无人的情况下,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
严禁使用电炉子,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纸张、布或其他可燃物作灯罩。
配电箱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箱门要关严。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负载过大、电线绝缘破坏或设备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8、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内容
★建筑物整体的各类消防工程图纸一套(要求图纸齐全,若有变更,应有注明)
★各部位、各职能部门防火制度、灭火方案、各级防火组织、各种消防设备的说明书及重要参数。
★辖区内、外平面图(标明消防通道、市政供水管网、水泵接合器位置)
★消防系统验收之详细记录及各类验收文件
★二次装修情况
★其他
建立及查询
★所有消防档案内容汇总编号存于专用消防档案柜中,专人(消防领班)管理
★只限与防火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人员查阅,并做好查阅登记。
★档案补充、调整、改动由专人(消防领班)负责。
29、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
接报案程序
★当保安人员在岗或巡逻工作中发现了治安、刑事案件时或接到客人、员工有关治安、刑事案件的情况报告时,问明情况后,立即用对讲机向领导报告,同时迅速赶往发案地点进行观察和处理。
★保安人员要问清并记录以下内容:
A报案人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
B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案件性质。
C案犯人数、性别。
D案犯是否携带武器或凶器。
E案犯年龄、身高、衣着、肤色、发式、长相及其体态特征。
F罪犯是否仍在现场或已经逃离现场。
★保安人员应用对讲机通知电视监控,对发案地点进行监控搜录和录像。
★保安人员到达现场的工作内容:
A如果发现罪犯嫌疑人尚未离开现场应立即将其扣留。
B如果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已离去,要立即对发案现场进行有效保护。
C救护受伤人员,对讲机向上级报告,请求上级尽快联系有关医疗单位来现场抢救。同时适时地向受伤人员了解案件情况。
D滞留证人,了解案发现场目击者,要求他们留下来书写出他们看到的案发中的情况。
★保安部经理接到保安人员的报告后迅速赶往发案地点。
如果案犯尚未离开案发地点或周边地区,要立即通过对讲机命令各个岗位的保安人员,分兵把守各出入道口,分兵追堵犯罪嫌疑人。
如果案情重大,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根据案件情况或事主要求,需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案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部门报案。
接待公安部门来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
★案犯特点,迅速了解上报。
★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人证、物证有效,利于案件侦破。
★租户、宾客、事主对案发后我方的处理满意程序。
★有关材料:书面证词、照片、录像、物证齐全、有效。
30、电视监控室管理规定
提前15分钟上岗,作到衣冠整齐,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接班后,对上一班的录像进行回放检查,并作好记录。
检查所有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领导。
每半小时对控制区域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
31、查控文件的管理规定
收文
★专人负责
★及时布置
★不留死角
★定期整理
传达
★向保安经理汇报;
★发送有关部门,并请收件人签字;
★将查询情况记录在电传文稿上;
★撤消的传真要立即布置有关部门停止查控工作;
收存
★按文件传真通报文号、日期、内容分别登记,装订整理收存;
★每年年初将前一年的文件整理收存,妥善保管。
32、钥匙使用管理规定
领取钥匙
★保安领班接到其他部门提出借用钥匙的申请后,在使用备用钥匙登记本上登记;
★按规定领取钥匙。
使用
★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核实无误后方可开门。
★如申请人不在现场,主动与申请人联系。
交回钥匙
★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将备用钥匙交回。
★开门保安人员将开启房门原因、时间、及本人姓名填写在使用备用要使登记本上签名。
33、装修工程报批程序
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持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所属物业部审批、盖章后的施工图纸,到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所属保安部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申报表》和《北京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到北京市消防局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所需文件
★工程概况、施工进度、施工组织和设计方案
★施工单位与保安部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的平面图、吊顶图、电气设备线路敷设及灯光安装图
★装修使用的壁纸、地毯、防止物品等防火检测报告原件。
34、消防报警处理程序
当消防控制中心(FCC)的监视屏幕出现火井报警信号时,值机员应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确认工作,并立即通知FCC火警确认人员前往报警区域进行确认。
火警确认人员接FCC值机员通知后,立即携带所需钥匙选择最快捷的方式,迅速赶往报警位置进行报警确认工作。
经确认,如属误报,应判断误报原因,将信息反馈FCC,后立即返回FCC并做好记录。
经确认有火情,应立即使用消防应急电话向FCC通报情况,并立即根据所燃物质和位置,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扑救。
FCC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经理接报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若火势较大,保安部经理要立即通知FCC,启动火警紧急行动程序。
写字楼、商场租户下班无人时,若发生报警,应对报警区域严密注意(如多角度、多方位观察、有无焦糊味等等),派人看守。确信无火情出现时,方可撤离。如确有火情出现,应立即使用消防应急钥匙打开房门进行扑救。如无应急钥匙,可迅速破门进入扑救。
35、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程序
若有乘客被困电梯内,应用监控镜头或紧急对讲,将镜头对准被困人员,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并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
如被困者是儿童、老人、孕妇或人多氧气不足,应立即与电梯保养人员联系前来急救。
被困着救出后,应询问身体情况,并记录被困者有关情况。
详细记录时间开始的时间、救护人员到达的时间、抢救时间、结束时间、有无伤者等等。
36、漏水(水侵)应急处理程序
□工程部门接到漏水等信息后,立即关闭相关阀们,切断电源,进行抢修。
□组织人员利用沙包阻止水势蔓延。
如漏水区域的电梯未进水,立即将电梯升高并暂停使用。若已进水,则将电梯电源关闭,待清理完毕后再对电梯进行抢修。
□通知清洁部处理积水
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37、罪案现场的保护程序
当巡逻人员发现罪案现场时,立即上报当班领导,并对现场进行看护。
当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迅速查看现场有关情况,并请示保安部经理是否上报公安机关。
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是否还有罪犯隐藏,如有伤者应及时救护,封闭现场及保护现场,除警方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记录案发时间、地点、经过、初步调查结果、报案时间、警方到达时间、达到人员姓名、初步调查结果、联系电话、离开时间。
案发现场如有目击者,应询问案发时间、经过、案犯特征、是否持有凶器或武器、目击者单位、联系电话等。完毕后,立即向警方通报。
38、抢劫、杀人等暴力事件的处理方案
保安部值班人员当接到抢劫或杀人的报警信息后,立即通知区域保安人员前往案发现场,同时通知保安部经理。
保安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锁,由保安部经理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向当事人及知情人了解情况,主要了解案犯特征、发案时间、案犯是否斥有武器等。对现场进行拍照并保护。
如案犯可能还未逃离控制区域,立即布置保安人员按照当事人提供的特征,再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案犯进行围堵。
抢救受伤者,并尽量了解案件情况。
配合警方勘察现场。
如有人质被绑架、扣押,首先控制事态的发展,并上报公安机关。
做好善后工作。
39、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处理方案
对因病死亡事件,首先保护现场,通知就近医院或急救中心人员前来“抢救”,同时上报公安机关。由医院或急救中心确定死亡原因,由公安机关出据死亡证明。
对自杀死亡人员,首先保护现场,待公安机关到达后进行处理。
对他杀死亡人员,首先保护现场,寻找有关目击者,观察周围有无可疑情况,待公安机关到达后协助勘察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