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出入证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临时出入证适用于大厦改造、维修、安装、调试设备及为大厦厨房送菜、送货;清理垃圾和其他因公办事人员。

1.办理临时出入证,须由各用人部门申请,申领单位及人员出具证明,在保安部办理手续,符合条件者,方可办理。

2.符合申领条件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进京暂住证等),带二张一寸照片及办证费用到保安部办理。

3.持临时出入证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伪造涂改,随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如有遗失,及时报保安部备案,并及时补办证件。

4.持临时出入证人员要在指定区域内活动工作,必须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完毕,将证件及时交回保安。规定,要对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

5、来施工人员或单位对所属人员的安全问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6、施工人员或单位对本单位的现金、贵重物品、机密材料要妥善保管,如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7、施工完毕后,将大厦所办的“施工出入证”退回保安部,如有丢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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