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为使保安员上岗时保持良好的形象,特对保安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1.上岗时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系好领带,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布鞋,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

2.不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不留长鬓角、长指甲,不得染发、烫发或纹身,不得佩戴饰物,不戴眼镜。

3.坐立时要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俯后仰,站立按军姿标准站立,行进时二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统一。

4.不得勾肩搭背、袖手、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看书报,不准哼歌曲、吹口哨。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注意个人卫生。

保安服饰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保安员服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公司决定对保安服装做如下规定:

一、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限。

1.根据要求,统一着装,公司保安部统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保安员进公司春秋夏装各二套,使用期限为24个月。

3.帽子、领带标志物使用期为24个月。

4.棉大衣使用期为24个月。

5.使用期已满但还能使用的将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可向保安部申请以旧换新。

二、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保安员离职,须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2.在公司工作不满足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的70%为服装折旧费;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的服装折旧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的服装折旧费;工作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折旧费。

三、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保安换装时间,应由保安部视当时气温情况而定。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秋装。

3.上岗按统一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岗不得穿工作装外出。

文明执勤守则

1.文明执勤,微笑待人;

2.与人为善,一视同仁,来者是客;

3.敬礼在先,询问指正在后;

4.注意肢体语言,切忌冲动;

5.及时发现冲突隐患,逐级汇报,化解矛盾于初起之时;

6.禁止打架,严禁其他队员卷入;

7.做好新队员上岗三级教育工作。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