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保卫任务。

二、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三、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五、廉洁奉公,不牟私利。保安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六、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保安员门岗服务

一、在指定位置、指定方向立岗,严禁脱岗。

二、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两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三、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立岗保安服务。

四、管理区域的大门24:00实行开启服务,如有车辆出入,当班保安人员应及时提供开门、关门服务。

五、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六、雨天为业户提供方便伞或伞套等便民服务。

七、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八、阻止4吨及4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家车辆除外)。

九、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

十、在指定处休息,对备用钥匙使用进行登记,做好休息处清洁工作。

十一、上岗期间必须满腔热情地回答业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彬彬有礼、有理有节。

十二、大件物品出门必须凭《物品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签字放行。夜间严格控制装潢施工人员携大件物品出门。

十三、特重物、特长物不得从电梯上楼,必须向业户或装潢人员讲解清楚。

十四、当物业的电梯、设备有故障时,立即通知设备部门,夜间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通知班长,按应急预案执行。

十五、当物业的设备、设施被损坏时,应将当事人带至管理处处理。

十六、每日配合监控室人员做好岗亭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七、各班班长依据检验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保安工作班检表》。

十八、日检

1.管理处保安主管根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和各班班长填写的《班检表》的情况对保安队所有工作及保安员进行检查,填写《员工考核表》。

2.巡视检查:分管保安工作的主管,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

十九、周检、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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