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业主的人身及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F天下区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3.工作程序
3.1斗殴
3.1.1尽量劝阻当事人,防止事态扩大,在劝阻时避免与当事人及围观人员发生冲突,不要因双方误打到自己而介入。
3.1.2如造成人员受伤,安排救护工作或拨打救护电话(120),送医院急救。
3.1.3如已无法控制事态,迅速报告当值安管部领班、管家部经理,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并拨打110,同时将事件记录在《突发事件记录表》上。
3.2精神病、醉酒上访人员
3.2.1外围防范
3.2.1.1对公共区域的可疑人进行盘问。
3.2.1.2留心观察接近各种非正常人员。衣着不整,蓬头垢面,满身污迹的可与其进行交谈,观察其说话是否流利。
3.2.1.3如确认有异常,应立即控制,不许进入单元。
3.2.2内部防范
3.2.2.1有效控制、劝阻以下人员进入单元:精神病、醉酒人员失去正常理智的;不能自控,易对自身、他人造成伤害的,对以上人员可采取诱导或强制的手段带离现场,以防事态扩大。
3.2.2.2查明来人身份、来意、工作单位及家庭住址,及时通知其家属将来人领走。
3.2.2.3对不听劝阻强行闯入等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控制,通知部门经理进行处理。
3.2.2.4将事件记录在《突发事件记录表》上。
3.3盗窃、破坏
3.3.1发现现行犯罪分子,应设法抓获并召集各岗位保安配合,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并保护好现场。
3.3.2如果是盗窃案发生后才发现,应拨打110,并报告当值管家、主管或经理,同时保护好现场,重点为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
3.3.3现场管家应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及传媒发布有关消息。
3.3.4如公安机关警务人员到场,管家须表明身份,带公安机关警务人员到案发现场,尽力提供帮助和线索。
3.3.5《突发事件记录表》
3.4暴力案件
3.4.1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控制同时报警,阻拦并召集各岗人员配合,同时迅速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案。
3.4.2如事后接到报案,要记录报案人的身份,案发时间、地点及案件的简明情况,还要说明现场情况,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迅速报告主管领导赶赴现场。
3.4.3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侦察现场,收集证据和线索。
3.4.4案发时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对外出人员登记。
3.5爆炸案件
3.5.1收到爆炸物品被放置在单元的信息。
3.5.1.1得知单元被放置爆炸物品或接到扬言爆炸的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认真记录,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5.1.2由安管部负责增派管理员,加强出入口管理,封锁出入口,对陌生人或形迹可疑人员严加防范,认真验证,检查携带物品。
3.5.1.3立即通知各岗位加强巡逻,发现无主物品不要随意触碰,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3.5.1.4确定有爆炸物品时,立即疏散人员,做好灭火准备,同时报公安、消防机关协助处理。
3.6范围内交通事故
3.6.1物业设备受损
3.6.1.1任何员工发现有车辆在单元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设备损坏的,应立即通知服务中心,并于现场抄录驾驶人详细资料,登记车辆号码及驾驶执照等。
3.6.1.2如有需要,经公司批准后,向公安交通部门报警。
3.6.2涉及两部或两部以上车辆
3.6.2.1员工应立即通知服务中心,由经理了解是否需要报警。
3.6.2.2如轻微损坏,不需报警,管家应劝其车辆尽快离开物业范围。
3.6.2.4如已报警,应尽量控制所需时间,使范围交通尽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