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物业消防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1总则

1.1明确消防管理工作的程序和标准,预防和控制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2适用于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消防管理工作。

1.3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小区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1.4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2消防管理工作

2.1消防制度建设

2.1.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为消防责任人,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2.1.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在质量策划中,参照公司《物业常规服务重大应急事件管理规定》,制定本物业服务中心的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和火灾处理预案;

2.1.3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组织制定本物业服务中心的突发事件疏散预案和消防演习方案。

2.2培训与宣传

2.2.1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进行消防制度、预案的培训;

2.2.2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现场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或消防专业培训。

2.3动火管理

2.3.1动火前“六不”

2.3.1.1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3.1.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2.3.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2.3.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不动火;

2.3.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2.3.1.6在高空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2.3.2动火中“四要”

2.3.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3.2.2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3.2.3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2.3.2.4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及时停火。

2.3.3动火后“一清”——在动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2.4消防器材管理

2.4.1采购登记入库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核对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上的数据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办理入库手续。

2.4.2领用与归还

2.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秩序主管审批,由消防专管员(资产管理员)登记,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消防专管员(资产管理员)对归还的消防器材需检查有无损坏;

2.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领班请领,训练完后统一送还消防专管员(资产管理员)保管;

2.4.2.3配置在公共场所、设备房、值班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专管员(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

2.4.3消防器材的检查

秩序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填写“消火栓点检表”、“灭火器材点检表”,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和配置情况。对缺失的应及时补齐。

2.5消防器材使用和维护

2.5.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2.5.1.1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2.5.1.2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监控中心或宿舍货架上;

2.5.1.3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2.5.1.4战斗靴不能用作雨靴用;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使用。

2.5.2水带、水枪:

2.5.2.1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2.5.2.2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防柜内(岗亭或消防箱内);

2.5.2.3水带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2.5.2.4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各楼层的消防箱内;

2.5.2.5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2.5.2.6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2.5.3消防斧:

2.5.3.1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拆;

2.5.3.2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与战斗服、战斗靴等一同存放。

2.5.4消防电话、对讲机:

2.5.4.1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

2.5.4.2对讲机按《秩序服务标准》、《器械管理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2.5.5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2.5.5.1灭火器配置于各楼层消防灭火箱内、会所和设备房内。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监控中心均配置干粉灭火器;

2.5.5.2灭火器置于通风、干燥、清洁处,不受烈日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

2.5.5.3由秩序消防专管员每月负责检查一遍,检查是否过期、铅封是否完好、指针是否在绿区,发现过期、压力、重量不足时及时上报重新灌装;

2.5.5.4检查喷射管、喷嘴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查标志。

2.5.6消防器材保管要求:

2.5.6.1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消防柜、箱内,标识清楚;

2.5.6.2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2.5.6.3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使用;

2.5.6.4存放的环境温度、湿度适宜。

2.5.7维修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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