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工作规程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1目的

规范秩序部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避免工作出现脱节或疏漏,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融创物业各项目服务中心秩序部各岗位。

3职责权限

3.1秩序员负责交接班的具体工作。

3.2当值秩序部班长负责实施交接班监督工作。

3.3秩序部主管负责交接班工作的检查执行情况。

4工作程序

4.1交接班要求

4.1.1交接班时要做到:五清三交接,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资料交接、现场交接、物品交接。

4.1.2所有岗位在交接过程中,交接双方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相互包庇隐瞒者,将严肃处理。

4.1.3交班时,检查出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工作完毕后又发现在交接时未能说明的上班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4.1.4在交接过程中如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4.1.5交接不清的工作未达成共识、接班人员醉酒或神志不清、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时不得交接班

4.1.6当出现事故正在处理时,暂缓交接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4.1.7在接班人未到岗时,当班人不得离、脱岗。

4.1.8各岗位按照《秩序员服务标准》、《员工行为礼仪规范》、《物业服务窗口规范用语》的要求,提供服务。

4.2交接班前准备工作

4.2.1秩序部主管每月制定“秩序部月排班表”,全体秩序维护员依据排班表进行值班。

4.2.2秩序维护员上岗前须提前十五分钟换好制服并到指定地点集合开班前会,由当值班长检查队员仪容仪表,不符合仪容仪表者不准上岗。

4.2.3集合时秩序维护员应注意自身形象,按队列要求规范自身言行,成立正姿势。

4.2.4当值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5当值秩序员将当值情况及尚未解决或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事项详细、准确地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上。

4.2.6认真做好交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资料。

4.2.7秩序员在交班前30分钟做好本岗位清洁工作,整理清点岗位物品,准备交班。

4.3接班

4.3.1(上班打卡后)接班人员由接班班长带队到各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当值班长检查交接班情况。

4.3.2交接班人员按交接班仪式要求进行岗位交接。

4.3.3接班人员应检查岗位区域卫生是否符合标准,如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交班人员重新打扫直至符合标准后方可接班。

4.3.4接班人员需仔细清点岗位物品数量和质量,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时问清原因,立即上报班长,并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上。

4.3.5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员需将值班期间的发生的事项记录清楚,逐一向接班人员说明情况,经双方确认后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分别签字。

4.3.6交接班完成后,上岗的秩序员应将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准确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上。

4.4交班后

4.4.1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4.2交班班长对值班期间各岗位执勤情况进行工作讲评。

4.4.3交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4.4打卡下班

5相关文件

《秩序员服务标准》

《员工行为礼仪规范》

《物业服务窗口规范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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