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员宿舍的管理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为加强对护卫员队伍作风与纪律的养成教育,规范护卫员宿舍的管理,保证护卫员宿舍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统一,特制定本规定。

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在外住宿。

2、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当班或经管理处领导批准外,其余人员一般应在23:30准时熄灯就寝。

4、中班下班人员须照顾同寝室正在休息的人员,说话、走动、开关门应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30熄灯就寝。

5、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6、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历不明的物品。

7、护卫员的亲友须在23:00以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8、护卫员的宿舍实行轮流值日。值日护卫员负责宿舍的门、窗、地面与宿舍外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清理。

9、管理处配备給个人使用的写字台、衣柜、床铺的清洁卫生与个人的其他物品,由本人负责按规定整理。

10、床铺整理:床单要统一颜色,铺放整齐,保持洁净。被子一律使用草绿色棉被,要求叠得棱角分明,并放在枕头的对面。被子上面可统一摆放帽子,帽徽朝向枕头。

11、日用品整理:毛巾、面盆、水桶要统一摆放位置。牙刷牙膏应放入牙缸内并统一放在规定的位置。鞋子应统一鞋头朝外,整齐地摆放在床底下的中央位置。每人摆放在外的鞋,不得超过3双,其余的可放入纸箱。

12、衣物放入衣柜,柜顶可放置行李箱和换季后暂不使用的大衣、棉被等。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