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员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管项目内的安全员巡逻工作。

3.0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员巡逻工作。

3.2安全部主管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员岗位配置图及巡逻线图、巡逻签到点。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安全班长负责按照巡逻路线图监督、检查当班巡逻岗的巡逻工作。

3.4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按巡逻路线,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员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员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自上而下、自左到右、由远到近注意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1.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4.1.3巡查项目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项目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

4.1.5对项目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巡逻的要点:

4.2.1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2.2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缺口、建筑物是否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4.2.3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在易燃物体或容易引致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物品是否有燃烧物质。

4.2.4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2.5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有无异常或阻碍交通。

4.2.6对小区装修户进行安全巡逻检查。

4.3要害部门的巡逻方法:

4.3.1根据要害部门对管理处的重要性及具体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对要害部门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对要害部门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班长汇报,巡逻到要害部门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要害部门里面是否有异常声音,并注意静听2分钟,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要害部门时,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意外事故发生,并懂得一定的自救方法。巡逻检查发现要害部门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向班长汇报,每巡逻到一个要害部门应向班长反馈巡逻检查结果,随时保持联系。

4.4安全员巡逻的基本任务

4.4.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扰乱项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营业、办公不能正常进行;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动的;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项目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无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非法限制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管理秩序的行为:故意损毁路灯、信箱、楼道门等其他公用设施的;违反项目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违反项目规定,在住宅项目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预防和制止违反项目消防管理的行为: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故意阻碍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指挥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4.4.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4.3维护公共区域交通秩序。

4.4.4协助业主的报警。

4.4.5为行人、业主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4.6受理拾遗物品,送交客服中心。

4.4.7巡视项目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商铺、业主,清除隐患。

4.5巡逻员工作的检查

4.5.1巡逻员对项目内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在挡风玻璃前放置《误占车位提示单》。

4.5.2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5.3巡逻员对装修的检查

a)巡逻员需对装修户的《装修许可证》进行验证和张贴检查,每天每班次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并在《装修过程检查表》内记录,《装修过程检查表》须张贴于装修现场。

b)查验施工人员有无出入证、证件与人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对已过期的证件要予以没收并及时通知管理处补办。

c)检查施工现场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许可证》所核定的内容。

d)动火作业时,必须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e)要对装修户的装修时间进行检查,发现超时施工者应立即制止。

f)每天18点由巡逻员检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督促无留宿证明的施工人员离开小区。

g)监督装修队禁止在装修现场生火煮饭。

h)督促装修人员必须于每日下午14:00—16:00;用袋装好建筑垃圾清运出小区。

i)监督施工人员只能使用货梯,在指定的通道进出及搬运材料等。

j)监督装修队禁止在清运车辆未进场时,把垃圾搬出户外。

k)监督装修队在撤离时所搬物品应填写《物品出门放行单》,并对垃圾堆放现场及楼道予以清理打扫,避免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运完后,检查清运垃圾的通道墙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设施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装修巡查人员。

4.6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暴雨、水灾等)

4.6.1应立即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全面检查,通知辖区内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的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6.2检查上下排水管道、通讯设备、其它附属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4.6.3检查小区房屋是否漏水,照明等设备运行状况。

4.6.4在大风暴雨来临之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栏、

广告牌、灯箱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6.5检查配电房、办公室、资料室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因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大风刮断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6.6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班长或上级领导报告,并请求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7巡逻岗的配合工作

4.7.1巡逻岗与门岗工作的配合,门岗上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通知到巡逻岗应及时给予紧急支援,并协助门岗对人员及车辆进出的管理。

4.7.2巡逻岗与中控室工作的配合,中控室通过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当值班巡逻岗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情况。

4.7.3巡逻岗的工作配合,当巡逻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协助处理时,其它巡逻岗应及时给予配合处理。

4.8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8.1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如实的记录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内。

4.8.2安全部班长对《安全员巡逻记录表》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后,交由部门主管审批,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交客服中心存档、保管。

5.0记录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装修过程检查表》

《误占车位提示单》

《装修许可证》

《物品出门放行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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