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规范保安队巡逻工作,防止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投资广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
3.0职责
3.1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巡逻工作。
3.2保安队主管负责安全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物业管理处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3.3保安队领班/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巡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巡逻员要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转,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4.1.2检查安全、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巡查广场内各个重点部位、安全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投资广场内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属“三无”人员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
4.1.5对投资广场内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预防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4.2.1.1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投资广场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
阻碍投资广场内的交通工具正常进行;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投资广场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4.2.1.2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它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4.2.1.3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诈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4.2.1.4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它票证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