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应急处理通知顺序如下:突发事件类型通知顺序和联络电话火警物业经理、119、安保部主管、工程部主管、保洁部主管、相关领导、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p>
重大治安事件物业经理、110(或辖区派出所)、安保部主管、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电梯困人物业经理、工程部、保修单位、电梯工
供配电故障物业经理、供电局、工程部值班室、强电工程师、电工
给排水故障物业经理、工程部、水电工、市政或自来水公司、管道值班室、工程师、管道工
煤气泄漏物业经理、工程部、煤气公司、总调值班室、管道工
突发卫生事件总经理、物业经理、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所、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意外伤亡事件总经理、物业经理、社保部门、派出所、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