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恐吓电话、可疑包裹及爆炸事件处理预案
1.目的
明确在日常运行中,如遇到恐吓电话、爆炸物威胁或爆炸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最大程度的保障人员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项目各物业服务中心遇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各物业服务中心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职责:负责项目各类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现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应急事件处理及跟进情况;组员:各项目分管部门经理或主任
3.2.各部门职责
3.2.1.客服部门/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好业主/租户安抚工作;
3.2.2.管业或保安部/人员:发现可疑包裹及恐吓行为时,采取必要的保护及现场人员疏散、警戒工作;
3.2.3.工程部/人员: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并配合政府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4.处理流程
4.1.恐吓电话处理
4.1.1.当员工接到恐吓电话时应尽可能保持镇静,接听人员应尽量延迟电话威胁人在线时间,请电话威胁人重复信息,尽可能记录来电者的每一句话,有条件的可使用录音设备;
4.1.2.如电话威胁人在威胁中涉及有爆炸物的恐吓,接线员应机警询问爆炸物品的位置和时间,同时注意威胁人来电背景特殊声音及来电者的口音等;4.1.3.接线员挂断电话后立即向保安部负责人报告有关电话内容;
4.1.4.保安负责人即刻调阅接线员相关记录,并与接线员一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报警处理;
4.2.可疑包裹或危险(爆炸)物的处理
4.2.1.恐吓邮包的特征
a)置于厚实的信封内或置于包有硬封面的书籍包裹内;b)以平寄形式邮寄;c)邮戳是国外的或是不熟悉的;
d)字体奇特,无寄信人地址与邮戳上的地址不符;e)不寻常的包扎;
4.2.2.收到可疑邮包或爆炸物时,不得将对讲机、手机等有信号的通信物品靠近爆炸物;
4.2.3.不要轻易打开或随意摆弄邮包,应立即将可疑物品放置在防爆桶内或用防爆毯进行包裹,并疏散现场人员,同时即刻拨打当地公安或防爆部门电话,以寻求支援;
4.2.4.保安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可封锁现场,设置警戒区域,等待公安人员处理,同时加强周边与外围巡逻,排查可疑人员;
4.2.5.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或防爆人员对可疑危险品进行处理,当值岗位人员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4.3.确认爆炸物的处理
4.3.1.确认现场存在炸弹或危及人身安全之爆炸物,项目启动应急预案,由项目负责人现场指挥,启动消防广播系统,安排楼内业主/租户进行撤离;
4.3.2.物业相关人员安排楼内人员的撤离与接应工作,并妥善安排至安全区域集合;
4.3.3.在未得到公安机关或防爆部门的允许下,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大楼;
4.4.后续跟进
4.4.1.遇爆炸事件的应急处理中,如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时,应由公司指定人或公共关系部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4.4.2.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事件报告》上报至公司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