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提高本公司护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公司护管员队伍量化考核。
3职责
3.1消防治安部负责制定《护管员素质量化考核标准》,并对各管理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各管理处负责按消防治安部制定的《护管员素质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考核。
3.4分支机构主管单位按条款履行检查监控。
4实施程序
4.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辞退处理。
4.1.1拒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和指挥的;
4.1.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四次(含四次)的;
4.1.3未经请假或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达十五分钟以上的;
4.1.4盗打声讯电话金额在50元以上的;
4.1.5上岗期间打瞌睡、睡觉的;
4.1.6泄露公司、业主(客户)资料,使公司、业主(客户)利益受损的;
4.1.7一个月内累计无故不参加培训、训练和考核有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4.1.8考核分在76~80之间,离岗培训后仍达不到80分的;
4.1.9工作质量差,基本无法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的;
4.1.10服务态度恶劣,与业主(客户)发生争吵,造成业主(客户)很不满意,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4.1.11因工作失误造成业主(客户)或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
4.1.12受到有效投诉,情节严重的;
4.1.13半年内受到一般有效投诉有两次和两次以上的;
4.1.14在宿舍内私自留宿他人或男女混居的;
4.1.15聚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
4.1.16不按时归队每月累计达三次和三次以上的;
4.1.17在宿舍大声吵闹、喧哗,经班(队)长教育劝阻仍不改的;
4.1.18其它经领导研究决定给予辞退处理的。
4.2劳动纪律扣罚标准(10分)
4.2.1迟到或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的,扣2分;
4.2.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的,作旷工处理,扣5分;
4.2.3擅自离岗十五分钟以内的,一次扣5分;
4.2.4未经许可,私自换班,各扣5分;
4.2.5上岗前4小时内饮酒,扣5分(同时不得上岗,按旷工处理);
4.2.6上岗期间吃零食、吸烟,一次扣2分;
4.2.7上岗期间办私事、谈笑、闲聊、玩耍、听收音机、看小说、哼歌曲、唱小调,每次扣5分(同时按事假处理);
4.2.8上岗期间伸懒腰、修指甲等,一次扣2分;
4.2.9在岗会客访友,长时间占用工作电话,每次扣5分;
4.2.10不整队交接班,班(队)长扣5分;
4.2.11交接班不相互敬礼,扣2分;
4.2.12交接班不清,交班者扣2分,接班者扣1分;
4.2.13当班班(队)长不监督交接班,扣2分;
4.2.14交接班不严肃、认真,扣2分;
4.2.15巡视检查不按时,不签到,扣1分;值班不巡视(空岗)每次扣5分;(按值班排表巡视次数计算)。
4.3仪表、仪容扣罚标准(10分)
4.3.1未穿着统一制服,扣5分;
4.3.2未戴工作证,扣5分;
4.3.3缺衣扣,扣1分;
4.3.4不打领带,扣2分;
4.3.5皮鞋不光亮,有灰尘,扣0.5分;
4.3.6不佩武装带,扣2分;
4.3.7挽袖口、裤口,扣1分;
4.3.8解衣敝怀,扣2分;
4.3.9不戴帽、帽徽不齐,扣2分;
4.3.10头发指甲、胡须过长扣2分;
4.3.11上岗坐立不端正,扣2分;
4.3.12巡逻时精神不饱满,扣2分;
4.3.13举止不文明,扣2分;
4.3.14脚放在桌椅上,扣1.5分;
4.3.15翘脚摇摆,扣1.5分;
4.3.16手插在衣袋、裤袋内,扣1.5分;
4.3.17勾肩搭背,扣1.5分;
4.3.18追逐嬉戏,扣2分。
4.4培训、训练和考核扣罚标准(10分)
4.4.1培训、训练迟到在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2分;超过5分钟的扣4分;
4.4.2无故不参加培训、训练,每次扣5分;
4.4.3培训、训练不严肃认真,每次扣3分;
4.4.4培训、训练考核低于80-75分,扣3分(二次达不到80分,离岗培训);
4.4.5低于75分扣5分,同时离岗培训;
4.4.6不按规定组织训练,班(队)长扣2分;
4.4.7紧急集合不按规定时间到位(每超过10秒),扣0.5分;着装不整洁,扣2分。
4.5规范用语扣罚标准(8分)
4.5.1未使用规范用语,每次扣2分;
4.5.2当月内发现三次未使用规范用语,扣8分;
4.5.3使用不文明用语,讲粗话、脏话,每次扣4分。
4.6服务质量扣罚标准(14分)
4.6.1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扣5分;
4.6.2服务不主动、热情、周到,扣2分;
4.6.3来访登记或外出物品放行不按规定履行手续,每次扣2分;
4.6.4电梯监控不到位,扣1分;
4.6.5电梯困人解救不及时(有电视监控或接电话后不超过3分钟到位)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