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目的通过规范秩序维护员巡逻工作,明确标准,防范事故隐患,防止治安事件发生,维护辖区内环境和公共秩序正常。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秩序模块巡视工作的管理。3职责权限3.1巡逻秩序维护员负责提供安全巡逻服务,及时处理巡逻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执行相应的紧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做好相应记录。3.2秩序模块班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部门主管处理突发事件。3.3秩序模块主管负责设计和制定巡逻路线、工作流程,检查巡逻秩序维护员的工作情况及相应的记录。3.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批巡逻路线和工作流程,定期抽查秩序维护员巡逻工作质量。3.5积极协助项目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4工作程序4.1巡逻工作的策划4.1.1物业服务中心秩序部主管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和实际需要,对辖区内的巡逻路线图和巡逻频次进行策划,装修期内或其它特殊需要,可适当改变巡逻路线和增减频次,并将巡逻方案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批。4.1.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巡逻方案进行审核,并批复运行。4.2巡逻工作内容4.2.1检查辖区内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检查内容包括:监控镜头、红外线检测器、消防门、锁、防排烟系统、警铃、破玻按钮、消防栓、消防器材、喷淋头、照明灯、天花板、地板、墙壁、空调及开关、休息厅装饰物、电梯厅、电梯门、按钮、公司标牌等。4.2.2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公共安全秩序,还要关注环境因素影响,保洁、绿化、车辆、装修中的一切违规或异常情况,报服务中心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模块进行处理。4.2.3辖区内的停放车辆管理:4.2.3.1发现乱停机动车辆,及时通知车主,进行纠正。4.2.3.2发现车门、窗未关等异常,应作记录后及时报告秩序主管,通知车主。4.2.3.3将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整齐排放于指定停车处。4.2.3.4当发现机动车辆超速行驶时应及时劝阻。4.2.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门及电子防盗门是否按规定关闭,闭门器是否完好。4.2.5检查天台是否有杂物堵塞泄水沟,有关设备是否有异常情况。4.2.6台风和汛期时,关闭楼层所有通风窗口,检查外露的设备房通风窗是否关闭,检查各楼层有无渗漏水及水浸,检查明沟雨水井是否畅通,检查辖区外围或各楼层,有无坠物现象。4.2.7巡视发现房屋、设备设施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工程模块和物业服务中心。4.2.8发现小区内有火警、争吵、斗殴或其他突发事件,按《物业常规服务重大应急事件管理规定》执行,并记录在“突发事件报告”上。4.2.9对于可疑人员,注意方法和技巧进行盘问,禁止推销及闲杂人员进入辖区;发现属推销等混杂人员应规劝其离开,提醒门岗,应引起注意。4.2.10巡逻时若怀疑业主家门未锁时,立即报告班长或主管处理,在班长或主管未到来前,站在门口守候,不得私自进入业主住户室内查看或离开。4.2.11巡逻时应对项目内的装修单元进行巡查,检查是否有违章装修现象,若有违章装修或将建筑材料、垃圾乱堆放的,须及时加以制止或警告,并及时汇报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处理。4.2.12巡逻时发现业主有困难时应及时帮助业主,如帮助提重物、帮助生病业主叫出租车等。4.2.13为行人、住户指引带路,救助忽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物业服务中心。4.3巡逻要求4.3.1按规定路线巡逻,按时按点进行巡更打点、测试周界报警系统,并填写在“巡逻记录表”中,巡视中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班长。4.3.2巡逻人员要随时关注业主需求,热忱为业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4.3.3秩序维护员在巡逻时要做到五字要诀:轻、听、看、闻、查,密切关注一切异常现象。4.3.3.1轻:在夜间或楼道巡逻时,脚步要轻,说话要轻,对讲机音量要轻。4.3.3.2听:在巡逻时要多听,异常声音多留意,业主抱怨要倾听。4.3.3.3看:偏角、死角要多看,可疑之处要多看,可疑之人要观察;业主门窗多留意,是否有撬动迹象。4.3.3.4闻:对于业主住处飘出的气味要闻,从中辨别异常情况,经过设备房、气体管道处要留意异常味道。4.3.3.5查:对于交接班资料要查,对于上班的巡逻记录要查,对于使用的器具要查,对于可疑人员要查,对于可疑车辆要查。4.3.4随时报告自己的方位和异常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在定点巡逻处填写“巡逻签到表”内容,及时发现并果断处理辖区内出现的治安和消防情况。4.3.4.1夜晚巡视签到一般在零晨以后,提高警惕,密切关注夜间情况。4.3.4.2巡逻车辆巡视时一般开警灯,特殊情况外打开报警器。4.3.5秩序维护人员在巡逻过程中所发现的任何异常现象,及处理结果必须详细记录于“巡逻记录表”,并跟进解决加以封闭。4.3.6巡逻人员面对各种突发事情要心细、慎行,一汇报、二观察、三作为、四记录;不可贸然行事,不可置之不理。4.3.7巡逻中相关服务标准及行为规范按照《秩序服务标准》、《员工行为礼仪规范》和《物业服务窗口规范用语》的要求执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