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物业能耗管理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第一章公共能耗的概念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公共能耗统计分析

第四章公共能耗对比分析及改进

第五章节能技术的收集应用

第六章支持性文件

物业管理处在控制公共能耗方面,以往都是以控制“钱”为目的,要求水电分析报表中公共能耗费用与代收代付费用之和需与供电局或水务局收取的费用相等。而实际情况是代收代付往往存在盈利,管理处便将盈利用来冲减公共能耗费用,表面看公共能耗费用降低了,甚至部分管理处公共能耗为“零”或者“负值”。管理处对每月公共能耗费用进行调整后,导致公共能耗实际用量失真,无法对公共能耗进行有效管控。

公共能耗管理应当以控制“量”为目的,每月月底进行抄表,以月度为周期对公共能耗用量进行统计。水务局和供电局每月抄录总表数据的周期不是很稳定,所以每月与管理处水电分析报表实际数据并不相等,有时相差很大,管理处可以将公共能耗费用与代收代付费用实际之和与供电局和水务局所收取的费用进行对比,得出水电费的盈余亏损。

虽然水务局和供电局每月抄表时间不是很稳定,但若以按年为周期进行统计对比,可得出在一年的周期内代收代付这部分费用的盈余亏损,最终在年底由财务部考虑是否统一对各管理处公共能耗进行冲减,以保证公共能耗数据的真实性。

公共能耗的定义

共用部位的定义

共用设备的定义

共用设施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一条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六十条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供用电合同》: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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