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备设施大中小修之建筑智能化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物业设备设施大中小修之建筑智能化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J.1通信网络子系统J.1.1应根据通信网络子系统的通信容量,合理选择接入网系统,防止造成出口通信瓶颈;当租用多条电信线路(DDN、FR、ADSL、ATM等)接入时,应采用多业务平台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的利用率。J.1.2通信接入点不应少于两个,宜采用光缆或电信铜缆分别从两条或多条不同的路由进入;两个以上的接入点也应分成两路接入。J.1.3通信网络子孙系统应包括电话交换、移动通信与卫星通信、会议电视及大屏幕会议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等部分。J.2信息网络子系统J.2.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信息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包括涉密网、党政办公和内部业务网、公共信息网。J.2.2根据涉密级别,必要时设置严格的信息安全系统,通过采用隔离装置或IC卡信息安全系统等技术措施,将党政办公和内部业务网与公共信息网实施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保证网络安全;经涉密网传输的信息必须加密,涉密网应使用专网通信,并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公共移动通信系统传输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中使用的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主要硬件设备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系统应采用已配备了合格的保密措施、符合保密要求的设备和软件;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J.2.3党政办公和内部业务网应注重信息安全。当党政办公和内部业务网与公共信息网连通时,必须采用第三方信息安全系统、IC卡信息安全系统、VPN技术、防火墙、防病毒等网络安全技术,加强CA认证、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实行严密设防;并应注重办公网络与实时控制网络之间的安全隔离。在有信息安全保证的条件下,党政办公和内部业务网可以与公共信息网相连,但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只采用常规信息安全措施的党政办公和内部业务网不应与公共信息网直接连接,应单独设置,通过政府专网通信,并利用专门设置的局域网门户接通Internet,构建政府机关的公共信息网。J.2.4在维修工程中,应注意保留原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系统。应通过基础软件系统、中间件、公共网关接口(CGI)等实现异构化的、分布于不同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J.2.5信息网络子系统的设计必须与电子政务的实施统一考虑。在设计系统时,对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选择,不仅应考虑建筑智能化分系统的应用需求,还应能保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使用。J.2.6根据用户的特殊要求,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实现重要数据异地存储和系统灾难恢复。J.3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J.3.1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包括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电梯和自动梯系统,应配置建筑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并与各系统有数据通信接口。J.3.2空调与通风系统应实现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压力的测量和对风机、风阀、加湿器、电动阀门的控制功能,进行温湿度和新风量的自动调节,对参数过载或欠载及设备故障实现报警,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提高环境的舒适性。设计时,宜采用区域控制的方式,在变风量空调系统中配置通信接口,设定合理的时间表,节约能源消耗,改善建筑物内空气品质。有条件时,应实现空调通风系统的优化控制。室内空气品质不应低于下表中所列各项指标:J.3.3变配电系统应监测各种电气参数并控制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变压器温度、应急发电机机组和蓄电池及充电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实现故障报警。J.3.4公共照明系统应对庭院照明、公共区域和通道照明、景观照明等分别监控,宜利用光照度、时间表控制等方法实现节能。建筑物内工作区水平面照度不应小于500lx。J.3.5给水排水系统应监控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的液位、压力和水泵的运行状态,实现故障和过载报警。J.3.6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应监控出口的压力、温度、流量及系统的运行状态,实现故障报警和能耗计量。J.3.7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应监测水流状态、温度,控制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设定时间表,可利用蓄冰制冷、水源热泵等新技术节约能源消耗。J.3.8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应监测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运行状态,实现故障报警和消防联动。J.3.9中央管理工作站应具备数据存储、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警存储统计、权限设置等功能,操作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J.3.10应设置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的通信接口。J.3.11建筑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应可进行建筑综合节能分析。J.4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子系统J.4.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子系统必须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中关于消防要求的有关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作为一个单独的系统独立运行。J.4.2在建筑物内的主要会议厅等大空间宜设置矩阵式红外探测系统。J.4.3应实现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与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安全防范子系统、紧急广播子系统的联动,并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与公安消防部门的专线通信。J.4.4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子系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每年不得少于2次。J.5安全防范子系统J.5.1安全防范子系统应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巡更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等设施的内容。J.5.2安全防范子系统的验收,应实施现行《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GA308和国家公共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J.5.3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第7章甲级标准的要求配备视频监控、停车场(库)管理、出入口控制、巡更管理和IC卡管理等设施,并设定安全监控中心,利用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集中监控功能。J.5.4应根据被保护建筑及其内部空间的风险等级,划分不同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区域,对档案室、仓储室、保密室、财务部门和停车场(库)等重要空间,应采用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综合设置安防措施,与安全监控中心联网,并实现远程电话报警和图像存储与传输,预留与外部安防报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J.5.5当各应用子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相连时,应在监控中心设定优先级别,有效实现紧急状态下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巡更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等的控制。在邻近电梯厅的过廊、电梯轿厢、大厅、主要出入口、过道及消防楼梯处设置摄像头并与消防联动子系统实现联动。J.6综合布线子系统J.6.1应采用综合配置设计方法进行系统设计。办公工作区每5~10m2至少应设置一个双孔或两个单孔的五类信息插座,要求双孔信息插座可同时包括一个数据信息点和一个语音信息点。采用光纤到桌面的网络系统时,多功能会议室等使用的多媒体终端和服务器应采用多孔光纤信息插座,其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做专门设计。信息点插座宜采用暗装嵌入式插座。地面安装插座必须使用防尘和防水型插座。J.6.2水平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五类及以上等级的线缆和配线器件,光纤到桌面系统应采用光缆布线器件。J.6.3干线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光缆布线线缆和器件,支持语音、数据、图像信息传输。J.6.4干线不应布放在电梯、供水、供气、供暖、强电等竖井中,在建筑物维修时,应考虑增加专门的弱电竖井。J.6.5应根据不同建筑物和不同楼层的使用功能,对干线子系统、水平子系统按适度超前的原则留有发展裕量,并根据实际需要支持其他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传输。J.6.6综合布线子系统应良好接地。当采用集中供电时,综合布线的主接地干线应单独接地,采用分散式供电时应联合接地。J.6.7建筑空间应保证主要办公区域天花板净高不小于2.7m,楼板满足预埋地下线槽的条件,为综合布线预留足够空间,并预留足够的配线间。J.6.8大型建筑或建筑群宜采用计算机实现综合布线的智能化管理。J.6.9综合布线子系统维修时,应同时考虑控制网络、视频线缆及消防线缆的缆线敷设。J.7智能化系统集成J.7.1智能化系统集成汇集各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监控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并按操作权限分级设定对报警信息处理、设备联动的控制功能。J.7.2当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联动时,智能化系统集成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的独立运行;智能化系统集成应完成对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紧急广播、空调与通风的联动控制,且应设制紧急事故指挥系统。J.7.3智能化系统集成宜简化各子系统间的接口数量,应实现操作界面汉化、图形化,提供个性化的人机界面;信息网络子系统的骨干网络、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的主控系统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冗余容错性和易维护性,并应实现故障自诊断。J.7.4智能化系统集成应通过安全隔离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信息加密等手段提高系统集成的安全性。J.7.5智能化系统集成应设置设备管理、能源及节能管理、物业管理等应用软件系统,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情况下的紧急指挥系统。J.7.6智能化系统集成应实现其他应用子系统与电子政务系统的集成。J.8电源与防雷接地J.8.1应有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可根据需要安装备用发电机组作为安全防范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及通信网络子系统的备用电源。备用发电机组必须定期检测和维护,每年不得少于2次试运行。J.8.2重要设备和机房、会议室、保安室应配备UPS电源装置,并采用放射式专用回路供电。J.8.3楼层配电箱引出的电源线路应与弱电线路分开敷设。J.8.4电源插座应按6VA/m2和20个/100m2的的容量和数量设置。J.8.5配电总线应并联电源浪涌分流器,所有配电柜的主开关上应装设专业级防雷器。对天馈线、从建筑物外引入的接入网进线及室外采样信号线进线等,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置避雷装置,防雷设备每年检测2次。J.8.6直流工作接地和规定需单独接地的设备应单独接地,并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单独接地电阻的电阻值应小于4Ω;联合接地电阻的电阻值应小于1Ω。J.8.7电视等高频设备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接地。J.8.8计算机房等应采用防静电措施,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将防静电地板的金属支架连接成600mm×600mm的网络并接地,保证地面静电电位差小于1KV/m。穿行屏蔽保护区的桥架、钢管等均须使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接地。J.8.9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保持电气联通并可靠接地;所有屏蔽层必须做到一点接地;数据系统的直流地不得与交流工作地短接或混接;交流配线不得与直流地线紧贴或近距离敷设。J.8.10设计要求重复接地的设备必须重复接地。J.9机房环境J.9.1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防尘地板或地毯,静电泄漏电阻应在1.0×105Ω~1.0×108Ω之间。J.9.2应采用必要措施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扩散。J.9.3机房工作面水平照度不小于750lx,灯具应满足眩光控制要求,灯具布置应模数化,消除频闪。J.9.4环境电磁辐射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J.9.5机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防盗门,主要机房如主配线间、主机房、主变配电室等宜设置气体自动灭火系统。J.9.6机房的空气质量应符合本附录第H.3.2条规定的空气品质要求。</p>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