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不能提供应急照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种,即光源损坏、电池损坏。

1.光源损坏。

常规光源类型包括:

a、白炽灯,白炽灯由于寿命短,耗电大,在应急照明中基本已被淘汰了,只是在一些免维护的双头应急灯中还在使用。

b、荧光灯,一般用在应急照明灯中,瓦数低,由于光衰寿命等原因易损坏。

c、场致发光膜:是一种新型的发光材料,它是利用某种适当的固体与电场相互作用而发光的现象而做成的。它的厚度和形状能随意的变换,在发光过程中不产生热量,亮度可随电压和频率的改变而改变,寿命长可达5000小时以上,可工作在环境比较严酷的地方,有较宽的温度范围(-30℃~+60℃),功率消耗低。

对于光源损坏,主要是由于光源材料寿命的因素,损坏时只能更换原规格的光源。但对于疏散标志灯中,选用场致发光膜是取代白炽灯和小型荧光灯等发光器件的理想发光材料。

2.电池损坏。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的电源电池有两种,铅-酸电池和镍-镉电池两种。铅一酸电池由于价格便宜,在以前的应急标志和照明灯中曾被广泛的应用,由于铅一酸电池的形状不好变化,重量大,寿命短,并且寿命还由于灯具内部散热条件受限制而影响,现在的国家标准中已不允许铅一酸电池用在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只能用在集中电源型的应急灯具中。现在的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中只允许密封非维护式的镍一镉电池或镍一氢电池。镍一镉电池虽然比铅一酸电池的价格高,但它的寿命长,可充电达500次以上,而且比较环保。

电池损坏的因素较多,电池保险断、达到使用寿命、充放电不当都有可能损坏电池。但对于管内配置时间不长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充放电不当是主要因素。其中对于镍镉电池,正极为镍,负极为镉,因为有镉的原因,有记忆效应,需先放完电才能充电。出厂时电池一般处于放空状态,使用前应先充电约20小时,新电池一般须经2---3次充放电过程,才能达到最佳容量。由于维护不到位,许多单位认为把灯具安装上就万事大吉了,对最初的电池充电未按要求实施,影响了电池寿命。并且,长时间搁置不用也会影响电池的寿命,虽然有些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设计有充放电保护电路,但正常使用中也需要隔一段时间对电池进行一次放电,这样可以大大延长电池组使用寿命。

(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提供应急照明亮度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主要原因也是电池的充放电维护不到位造成。现管内一般利用原有的照明电路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灯具放置位置较高,特别是在公共场所设置位置都在2米以上,普通人身高不能触及灯具设置的“试验”等按钮,加上有关单位不重视,未制定相关制度,日常基本无人对灯具进行维护。

要做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的维护,需要:

1.灯具不宜安装于潮湿度高及腐蚀性气体或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堆放的地方,且避免剧烈震动与碰撞。

2.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

3.储存不用的应急灯具每两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充、放电,以防灯具电池损坏。

4.使用中的应急灯具每月必须进行性能检查,通过连续10次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5.灯具出现故障及电池寿命终结应及时维修更换。

6.有关单位制定制度,落实维护责任。

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后必须加强维护管理,否则容易损坏失灵,影响疏散,并增加维护成本。对不同类型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维护保养:一是对通过消防控制室控制的应急照明,应定期巡检控制模块及中间继电器的功能;对通过非消防电源控制使用消防电源的应急灯,应将控制电源定期切断,以检验中间继电器的性能。二是对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因为标准的应急灯当电池充满时,内部电路能自动转入涓流浮充状态,不会形成过充电。为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应每隔3至6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三是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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