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管理部工作细则
1.前期筹划阶段
1.1.协助编写《室内设计指导书》
1.1.1.协助集团公司精装修管理部、规划设计部根据项目公司已通过评审的《产品策划书》和《项目设计整体工作计划》编写《室内设计指导书》。1.1.2.《室内设计指导书》应包含以下要素:
①相对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②相对合理的室内设计的时间节点③相对全面的室内设计要求1.2.负责编写《室内设计任务书》
1.2.1.项目精装部根据《产品策划书》和《项目设计整体工作计划》及《室内设计指导书》进行编写《室内设计任务书》。
1.2.2.在《室内设计任务书》中应明确以下要素
①项目概况(地理位置、建设规模、配套设施、周边环境、交通条件)②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③项目开发计划及室内设计的时间节点④室内设计要求⑤相关建筑图纸
1.2.3.项目精装部负责《室内设计任务书》的评审组织工作
①项目精装部编写完成的《室内设计任务书》,先在内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报公司领导审核确认。
②项目精装部内部评审后,组织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精装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评审,由集团公司规划设计分管领导审批。
③项目精装部根据各级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并报送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和精装修管理部备案。
2.方案设计阶段
2.1.室内设计委托
2.1.1.选择室内设计单位有两种模式:①由集团公司指定;
②根据本项目的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合适的设计公司。2.1.2.自行选择设计公司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①由项目精装部填写《供方评价表》(附反映设计公司实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经项目公司领导确认后,报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和精装修管理部评审。
③对于宜选择合作的评价意见上报集团公司设计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2.1.3.室内设计合同洽谈
项目精装部协助公司领导与设计公司洽谈设计合同。费用标准应参考市场惯例及集团公司其他同类项目。2.1.4.室内设计合同签署
①由项目精装部根据集团精装修管理部编写的设计合同标准文本,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订设计合同。
②室内设计合同经项目公司领导确认后,以《文件审批单》的形式报集团规划设计部、精装修管理部及法律事务部评审,集团公司设计分管领导审核,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1.5.室内设计合同签署后,由项目精装部向设计公司提供《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前的交底工作。2.2.建筑设计评估
2.2.1.项目在做建筑方案设计、户型设计及其它专项设计时,室内设计应提前介入,使室内设计与其它设计有机结合、协调统一。
2.2.2.室内设计公司进行方案设计之前,由项目精装部向室内设计单位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并要求其对原来的建筑设计进行评估。
2.2.3.项目精装部需对室内设计单位提出的评估意见进行分析,将其合理成分反馈给建筑设计公司。
2.2.4.项目精装部在此过程中负责跟踪、协调,使室内设计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持及时、准确、通畅。2.3.室内方案设计内部评审
2.3.1.项目精装部作为方案设计的控制主体,负责对设计方案的设计进程进行监控,定期、及时地与设计公司进行沟通。
2.1.2设计公司提交的方案设计成果在公司内部进行评审,并经项目公司领导确认。2.4.集团评审
2.4.1.在公司内部评审确认后,由项目精装部组织有董事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