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2适用范围适用各管理处工程部值班人员.3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干私事、酗酒聊天等。2值班(夜班)人员应处理好本班报修工作,不能处理的应注明原因。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任或值班总负责人反映。3应按规定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巡查其它设备、设施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汇报。4认真填写好各“机电设备运行日志”和《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及其它相关记录。5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因特殊情况要调班,必须向主任申请。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和机电设备房,检查各类工具和钥匙等。4接班制度4.1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4.2查看上一班的值班日志和运行日志及巡查记录等。4.3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机房是否干净整洁。4.4巡视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各参数是否正常。5交班制度5.1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并签名。5.2交班人员必须整理好本班的各种运行巡查记录和值班资料等。5.3交班人员必须详细介绍其值班情况、机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5.4所有问题记录须现场交代清楚,等接班人员确认。6不能交接班之情况:6.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规范,操作间不整洁。6.2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6.3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事故处理。6.4交班人隐瞒问题不报,经查证确系其责任的。7附表:7.1《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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