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及有效的管理有赖于住户对管理处员工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搞好各项管理工作,体现廉洁公正、更好地为住户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法纪。
三、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住户的便宜。
四、不在上班时干私活,不得用公司的通讯设备进行私人活动,如炒股票、讲私人电话、用对讲机聊天等。
五、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司机具、材料向住户承揽私活。
六、不乱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
七、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质,对流动、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
八、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欺骗住户,赚取物价价差。
九、不拿单位属保密的资料,向有关索取人出售。
十、不利用公款拉私人关系请客吃、喝。
十一、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十二、不索取或收贿赂、好处,要洁身自好。
十三、节约用水、用电。
十四、不浪费办公用品、公司财产,坚持勤俭节约。
十五、不得利用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身份,免费享受文化娱乐活动和要求住宅区商场提供优惠服务和物价。
十六、不在报销凭据中作假,谎报、多报。
十七、不利用工作环境和住户对管理处的信任,私下向住户推销产品,赚取外快。
管理处员工凡违反上述规定,经教育屡次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