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各项收费包括物业服务费(含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费代缴、装修押金、其它有偿服务收费,确保顾客对服务满意。
2适用范围
客服部的每月物业服务费、水电空调费代缴、其它有偿服务收费等的收取工作。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查核客服部收费员的收费工作。
3.2财务部会同客服部负责核订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其它各项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3.3客服部负责办理银行托收及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4工作规程
4.1物业服务费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
4.1.1财务部会同客服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预算物业服务费和其它有偿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并将物业服务费等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备案。
4.1.2已经实行的收费标准若需改变,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按4.1.1处理。
4.1.3在办理物业服务费标准核定手续时财务部会同客服部应提交以下资料:
a)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
b)物业管理范围的概况;
c)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证书;
d)各项与收费有关的规章制度。
4.1.4其它有偿服务项目物价部门已有收费标准的,应执行物价部门标准,物价部门未规定标准的,财务部会同客服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收费标准。
4.1.5物业服务费和其它有偿服务费标准,客服部应在辖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公开收费具体收费办法。
4.1.6财务部应每半年向顾客公布客服部财务收支情况,接受顾客的监督。
4.2物业服务费、水电空调费收取
4.2.1客服部应从入伙之日起向顾客收取物业服务费。
4.2.2客服部应首先和顾客签订《收费协议》,明确通知顾客在指定银行交纳物业费,并在每月10日以前按《交费通知单》的金额足额交纳,如果10日后未缴费,顾客又未提出正当的理由,即视为欠费。
4.2.3客服部收费规程
——每月30日前依据工程组所抄水、电表底数如实核算、登记上账,填写并分发《交费通知单》。
——收取相关费用。
——打印如下报表,送公司财务部:
“费用收取情况月报表”
“停车场月租收费情况统计月报表”
4.2.4因节假日或其它原因导致整个收费程序提前或顺延时,交费时间做相应调整。
4.2.5如未按期交费,需收取滞纳金,(各项)滞纳金=(各项)拖欠金额×拖欠月份天数×滞纳金系数。各项费用的滞纳金系数都是每天千分之三。
4.2.6收取滞纳金只是惩罚措施,收取本金才是主要目的,因此客服部应加强宣传,主动通知顾客按时交费;若顾客在本月内交清各项拖欠款,经客服部主任同意可酌情减免滞纳金。
4.2.7收费员都应把好关,保证所有收费的单据、帐目等全面、准确。
4.2.8顾客在银行交费后,凭在《交费通知单》上加盖银行“现金收讫”章可到客服部开具收款票据;
4.3欠费催缴
4.3.1如未按期交款,客服部根据欠费情况填写《欠费催缴通知书》,即时派至顾客。
4.3.2在催缴通知送达七日后仍未办理有关缴费手续的,客服部填写《欠费催缴停水停电通知单》,注明原因,经客服部经理批准,在送达顾客24小时后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正常时间缴费的商户(使用人)与客服部经理协商后可暂不采取停电措施;
4.3.3顾客在接到《欠费催缴停水停电通知单》后及时提出正当理由或结清欠费并支付滞纳金,经客服部核准后一小时内开通水电;
4.4属发展商产权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收取
4.4.1客服部应每季度对所辖区域内属发展商产权的空置房进行统计,填写《发展商空置房统计表》。
4.4.2客服部将核实后的《发展商空置房统计表》(有房地产公司盖章)交集团财务部(写字间、住宅)。
4.4.3财务部根据已经确认的空置房情况统一在集团内部由发展商划拨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写字间、住宅)。
4.4.4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把收到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划入客服部账目(写字间、住宅)。
4.5装修保证金的收取
4.5.1客服部收费员对入住进行装修的用户按照《房屋装修申请表》中规定的金额收取装修押金,并开具装修押金收据。
4.5.2用户装修验收完毕后,客服部应在验收情况中注明装修押金扣除情况,用户凭《房屋装修备案表》和装修押金收据到公司财务部领取退款。
4.6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应由收费员根据《顾客委托维修安装单》写明的价格在维修安装服务完毕后收款。
4.7每月底客服部收费员应填写本月《费用收取情况月报表》将本月费用收取状况分别报总经理和公司财务部。
5相关文件和记录
a)《发展商空置楼宇月统计表》QWR7.5.1-2-3-2
b)《欠费催缴通知书》QWR7.5.1-2-10-1
c)《欠费催缴停水停电通知单》QWR7.5.1-2-10-2
d)《收费协议》QWR7.5.1-2-10-3
e)《有偿服务项目表》QWR7.2.1-1-2
f)《顾客委托维修安装单》QPR7.5.1-8-2
g)《管理费收入台帐》
h)《费用收取情况月报表》
i)《交费通知单》
l)《装修备案登记表》
j)其它各类收据
k)有关电脑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