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及规范,充分体现商业经营的特色,并配合完成各项公共区域的使用功能,并适时予以督导,以符合整体物业的企划要求,依据「国购广场」《业户手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辖区范围内的的公共区域(包括并不限于物业外立面、外广场、停车场、公共区域墙面、天花、地面等)管理。
3.0主要职责
3.1遵照「国购广场」《业户手册》、《装修守则》的管理约定,对经管理公司授权同意,由业户专享的公共区域按审定方案予以进行并适时监督管理,同时协调有关物业供给事宜。
3.2对公共区域使用方案(图纸)予以审定、或根据相邻部门意见予以会审经管理公司总经理书面同意。
3.3将有关使用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予以适时通报业主或使用人。
3.4对使用过程中需整改事项予以书面通报,并配合使用方完成整改。
4.0程序要点
4.1方案(图纸)审定或会审
4.1.1业主或使用人提交公共区域使用方案(图纸),物业方联系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必要时)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
4.2工作人员进场
4.2.1施工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于物业方备案,并办理进场手续。
4.2.2物业方协调有关单位配合施工方进场。
4.3现场巡检
4.3.1物业方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具体执行现场的巡检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4.3.2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事项予以制止,并落实整改事项。
4.4工程完工检视
4.4.1物业方在作业完工时的完工检视,并不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限于物业项目下的职责。
4.4.2物业方对完工检视中发现的不符合审定意见项,需做出整改要求,并出具书面意见。
5.0相关文件
《业户手册》
《装修守则》
6.0工作记录
《公共区域专享备案申请表》
《施工承诺书A》
《施工承诺书B》
《整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