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范例1.0目的为了规范空置房屋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屋管理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所管辖区内各项目已接管的空置房屋的(不含托管房屋)日常管理。3.0职责3.1客服中心负责对空置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3.2维修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实施。3.3环境管理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清洁计划及实施。3.4公司财务部负责空置房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4.0程序要点4.1空置房屋的使用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4.1.1经物业管理中心接管的空置房屋,由客服中心档案资料员根据房屋接管验收记录进行建档。4.1.2根据巡查情况,对空置房屋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安排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4.1.3对空置房屋的钥匙外借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4.1.4档案资料员应将每月的空置房屋使用动态,包括:已出售、已入住、已装修、房屋使用情况等,登记在《房屋动态表》中,每月5日前报项目经理确认后,存入房屋档案盒中保存。4.1.5空置房屋管理费用征收办法:结合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对接管房屋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4.2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日常实施4.2.1维修部主管应于每季度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a)维护管理的项目;b)维护管理的频率;c)维护管理的措施。4.2.2空置房屋维护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物业管理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2.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维修部负责实施。4.2.4空置房屋日常维护:a)维修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的巡检,巡检及处理情况登记于粘贴在空置房门内的《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中;b)巡查内容--根据房屋使用说明及房屋竣工验收标准,对空置房屋进行维护,保证房屋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如出现问题应按照《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中"维修、售后"类问题处理办法进行操作;--参照有关电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及时关闭电源;--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屋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板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夏、秋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空置房屋内的清洁情况。如出现问题应上报服务中心,由环境管理部进行处理;--空置房屋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出现问题可应报服务中心,由安全部进行处理。4.2.5未销售房屋的巡查记录每季度年汇总一次上交物业管理中心保存至业主档案。4.2.6如房屋已销售,应随《房屋设施验收单》一同转入业主档案。4.3空置房屋日常清洁4.3.1环境管理部主管应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清洁计划,内容应包括:a)清洁项目;b)清洁频率。4.3.2空置房屋清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客服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3.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清洁计划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实施。4.3.4空置房屋日常清洁:a)保洁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清洁,清洁效果记入《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具体清洁标准参照《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5.0相关记录《房屋动态表》《房屋设施验收单》《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6.0相关支持文件《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