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员巡视制度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1、物业经理必须为每个管理岗位员工划分一定范围的工作责任监督区。

2、每个工作日必须到各自的监督区域巡视两遍,并做好巡视记录,无纪录视作未巡视。

3、巡视监督要求:

①检查小区保安员、保洁员在岗位工作情况(着装、佩证及有无其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②检查小区是否有违章行为(有无乱搭建、违章装修、墙面有无乱涂、乱画、张贴广告,小区内有无乱设摊及跨门营业);

③小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窨井盖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外输电线路是否完好,小区内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④小区内环境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树木花草有无损坏,公共场所、绿化带、楼梯道卫生情况,垃圾亭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道路上是否有乱停车辆,乱晒衣物等、小区内是否有影响正常休息的噪声源);

⑤基础设施是否完整(路面有无破损,室外上下管道是否渗漏,栏杆是否完好);

⑥留意倾听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反映。

4、在巡视过程中,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和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向主管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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