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件按照事态区分可分为一般性投诉和重大投诉。一般性投诉,在将情况记录在《投诉单》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后,要将情况及时反馈业主。一般性投诉包括:
1.装修噪音施工滋扰他人休息
2.公共设施使用出现故障和问题
3.业主室内电器故障及各类设施需要维修
4.业户邮件、报纸等意识或者签收
5.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及园林花卉问题
6.鼠、虫害防止问题
7.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各类服务问题;遇到重大投诉,超出部门处理权限,须将投诉事项移交相关公司领导处理,向投诉业主解释原因,并约定回复时间。根据投诉方式分又分为:电话投诉、书面投诉、来访投诉等,对于业主的书面投诉,要在公司的收文登记本上登记后报呈公司领导,按照投诉性质一般以书面回复业主。
处理投诉最关键的是要做好如下及个方面:
1.听清楚。员工应耐心听取用户意见,虚心接受用户批评,用心的听清楚用户所反映的问题,切忌随意打断用户的讲话,更不能急于表态;
2.问清楚。对于用户所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问清楚有关情况,若因业主说话较急或带地方方言听不清楚时,也可将自己对用户反映问题的理解复述一遍给用户听,以便征询用户意见,切忌不可主观臆断业主所反映的问题,否则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因拖延问题的时间使用户对管理公司工作意见更大;
3.记清楚。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一定要作好书面记录,养成左手话筒右手笔的好习惯,记录内容包括投诉人是谁,居住在哪个区域哪个单元以及房号、投诉时间、投诉具体事由、需要解决什么问题、联系电话等;
4.复清楚。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了解事情真相。若用户反映的问题并非管理工作之责,也应及时向用户解释清楚,若用户反映的问题属实,则要向用户回复具体工作时间和具体解决办法;
5.跟清楚。用户反映的问题解决起来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用户反映的问题并非接听电话人的工作职责,接听电话人不可对用户说“不清楚”“不管我事”等不负责任的话,应尽量把方便留给用户,把麻烦留给自己,主动受理用户的投诉,并将问题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并跟进处理问题的进展程度,及时向用户报告问题处理的过程,并征询用户对处理问题的意见。业主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业主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如下:
1、凡因工作不当,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有损管理公司的外在形象,并引致业主/租户不满而向管理公司反映的行为(不含业主/租户对大厦管理的建议及善意的批评),均视为投诉。
2、业户/租户的投诉方式可分为来人投诉、来函投诉、来电投诉和其它投诉四种。根据投诉的性质又可分为普通投诉和特殊或紧急投诉两种。
3、业主/租户投诉处理一般可分为投诉、接诉、处理、回复四个过程。投诉处理的责任部门为物业客服部。
4、当业主/租户投诉时,接诉人均应以高度热情的服务态度予以受理,不能对投诉置之不理。
5、接诉人在受理业主/租户投诉时,就根据其投诉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A、普通投诉,客服助理应将业主/租户的投诉转到客户服务中心各有关人员及负责人,有关人员及负责人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并在进行详细了解后及时做好登记,向上司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经上司批准后再按实际情况分别通知相应部门予以处理。
B、特殊或紧急投诉,在通知物业部各有关人员的同时应将业主/租户的投诉立即反映给当值的部门经理,由当值经理进行处理。若在部门经理权属范围之外,则由部门经理向总物业经理汇报,再予处理。
6、业主/租户投诉的处理要及时。普通投诉的处理一般不过当日,特殊投诉的处理一般不超过三天。
7、当投诉的问题得到解决后,物业客服部根据业主/租户的投诉方式分别予以不同的回复,或走访投诉人,或回函投诉人,或致电给投诉人,或按其投诉方式给予相应的回复。
8、整个投诉问题完毕后,客服部接诉负责人对其投诉的材料应分别予以整理和归档,以备查用。
9、在每个月末,客服部接诉负责人要对投诉处理材料进行全面统计,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10、各部门负责人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应公正廉明,认真负责,不得向业主/租户索取贿赂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做到为业主/租户真正、及时的解决问题。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努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