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礼仪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适用于河南**置业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员工行为礼仪。2.控制目标为加强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树立和维护公司社会形象,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3.术语定义行为礼仪规范包括基本行为规范和礼仪行为规范。4.职责4.1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礼仪进行监督、检查。4.2各中心/项目公司负责人负责对中心/项目公司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5.管理规定5.1道德规范5.1.1恪尽职守,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从领导,公司利益高于一切;5.1.2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坦诚待人,提倡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提高;5.1.3养成良好习惯、无不良嗜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5.2语言规范5.2.1语言文明,言词得当,杜绝粗俗语言,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5.2.2与人交谈时要仪态优雅,语速适当,声调适度,音量适中,诚恳庄重,避免问及他人隐私;5.2.3与人交谈时不随便打断别人,不做不尊重他人的姿势:如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或抠鼻孔、咬嘴唇、用手指指点点等;5.2.4掌握好称谓的分寸,在不知对方姓名或职务时,可称呼“先生”、“小姐”、“女士”等,不使用不礼貌称谓,公共场合严禁喊别人绰号;5.2.5与客人交谈结束后,应简短话别,为客人开门送至门外;5.2.6汇报工作时语言要准确、简洁,杜绝用模糊词语。5.3电话接听规范5.3.1电话铃响三声以内应接听,如两部电话同时响起应及时接听一个后礼貌请对方稍候,分清主次分别处理;5.3.2接听电话应使用规范语言,“您好,**公司/**部”,必要时应自报姓名,通话完毕应说“再见”;5.3.3电话语言力求做到亲切、礼貌、客气,声音不宜过高,重要内容应复诵,避免暧昧词语,如拨错号码,应表示歉意;5.3.4对方欲通话之人不在现场,应主动告知对方再次联络的时间或是电话号码,代人受话,应听取记录并转告,如需回复电话,应准确记录对方电话号码及回电时间;5.3.5打电话前,要先把谈话内容按顺序记下要点,特别是长途电话或对方忙碌时,做到语言精练;5.3.6如接到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洽询电话,应尽量予以解释,并告知正确的咨询条线/部门和电话;5.3.7在公司不提倡打私人电话,若来电对方是私事,应控制时间,一般应在三分钟之内,长话短谈;5.3.8确认通话完毕后,要轻轻放下话筒。5.4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5.4.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高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和谐;5.4.2员工在办公场所进行工作交谈时,应适当照顾他人,不得交谈声音过大而干扰他人的正常办公。5.4.3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等,发现办公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行政中心进行修复或清理;5.4.4各办公室应于每天早上上班之前或下午下班之后完成清洁和整理,做到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痰迹,门、墙壁无污垢、无蜘蛛网,无私扯乱挂,桌椅、门窗无灰尘,并注意保持;5.4.5办公室垃圾(包括食物垃圾)必须使用垃圾袋封装,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5.4.6办公室的桌椅、文件柜、沙发等大件物品应合理摆放,保持干净整洁,其上桌下不准堆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5.4.7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各种文件、资料、报刊等要分类放入文件柜或文件架中,不得随意堆放在办公桌面;5.4.8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要摆放在桌面、窗台、文件柜等明面处;5.4.9公司公用墙壁和公用面积未经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和摆设物品;5.4.10每天工作完毕或外出时,必须随手关闭办公室内电灯、空调、电脑等电器;5.4.11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闭临近公共区域内电灯等照明设备,避免长明灯现象;5.4.12注意节约用水,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5.4.13各条线/部门负责人对本条线/部门所属办公室、仓库的环境卫生负直接管理责任;5.4.14各条线/部门应合理使用、保管好本部所有办公资产及用品,对各类用电设备,应做到下班随手关闭电源。空调在15~29℃室内温度范围内禁止使用。各部应加强员工节约意识,从一滴水、一度电抓起,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5.4.15如发现下班人走后电脑、空调、照明、饮水机等电源未关闭,或其它浪费公司各类资源的不负责违规现象,将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分。5.5礼仪行为规范5.5.1应恰到好处地微笑,让人感到谦虚、落落大方;5.5.2站姿挺拔:站立时应保持收腹挺胸不弯腰,男员工站立时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女员工站立时双脚并拢,双手自然下垂,交叉于腹前;5.5.3坐姿文雅:坐时臀部应坐在椅子的三分之二处,胸口与桌面平齐,伏案书写应以肘撑起上身重量,姿态端正、不倾斜,不要趴在桌子或斜躺在椅子上;5.5.4行姿稳重:行走时身体重心可微向前倾,收腹挺胸,抬头平视,两臂自然摆动,多人同行时不要勾肩搭背,不要并成一排,遇有紧迫事情,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张奔跑;5.5.5每天上班应以最佳的精神面貌出现于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排除一切个人情绪,以积极向上、热情乐观的工作态度示人;5.5.6进入他人的办公室要先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出时脚步要轻,动作温和,切忌莽撞、粗鲁或不请自入;5.5.7当你将某人介绍给别人时,按礼宾顺序应该是:向年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的引见职位低的,同时连同双方的单位、职务一起简单作介绍;当在人数众多的场合时,如果其中没有职位、身份特殊的人在场,又是年龄相仿的人聚会,则可按照一定的次序介绍,同时在向他人介绍某人时,应有礼貌地以手掌示意,语言要简洁,语气要诚恳;5.5.8握手时应伸出右手,不能伸出左手与人相握。如果对方是女士或职级高的人,一般应等对方先伸手再握手;5.5.9接受名片时,应恭敬起身,面带微笑注视对方,接过名片时应说“谢谢”,但当对方说“请多多指教”时,可礼貌地应答一句“不敢当,……”,然后微笑阅读名片;当阅读名片时,可将对方的姓名和职衔轻轻念出,并抬头看看对方,使对方获得一种受重视的满足感,看不清的地方还应及时请教,决不可一眼不看就收藏起来,这会让对方感到你缺少诚意,最后应回敬一张自己的名片,当自己身上未带名片时,应向对方表示歉意;5.5.10递送名片时,应身体微微前倾、面带微笑、眼睛注视对方,双手呈上名片,将正面的字迹面向对方,并大方地说“这是我的名片,请……”;如果自己的姓名中有不常用的字,最好能将自己的名字读一遍,以便对方称呼。5.6仪表仪容5.6.1员工在上班期间及外出代表公司参加商务活动时,要求穿着工装,工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任意修改工装样式,工装上不准佩戴任何饰物(适用于有工装的岗位);5.6.2没有统一工装的员工在上班时间衣着应符合企业形象,要求穿着得体、大方、整洁、不奢华(不过分华丽、不过分轻薄)。既要与自身形象相和谐,与出入场所相和谐,又要与着衣色彩相和谐,与穿着搭配相和谐。衣着应与自身形象相和谐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职业形象,二是指自身的身材长相;5.6.3女员工着装标准:工作时间应身着职业装或商务装,不得穿运动服、圆领T恤、家居服、低胸衫、无袖上衣,不得穿短裤(七分裤、九分裤除外)、超短裙,裙子款式以一步裙或A字裙为标准,不得穿透视装、镂空蕾丝装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禁穿拖鞋;5.6.4男员工着装标准:工作时间应身着职业装或商务装,不得穿运动服、圆领T恤、背心、短裤,及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禁穿拖鞋;5.6.5员工上班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得染异色,不留长指甲、不涂非肤色以外其他颜色指甲油。男员工发不过耳,后不及领,禁留胡须。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饰物的佩戴应得当。不准佩戴过长、过大、过于夸张的饰物。5.7工装管理(适用于有工装的岗位)5.7.1员工上岗后,可按规定标准申请工装,经条线/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签字同意后,在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领取工装;5.7.2员工领用工装须在《工装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5.7.3员工应爱护工装,保持工装整洁,及时清洗和熨烫;5.7.4工装被污染损坏后应及时洗涤和修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污损,所在条线/部门应向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确认无法修补后,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条线/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安排补发;5.7.5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工装损毁或遗失,当事人自行购买相同工装。5.8工装使用年限及折旧5.8.1工装使用年限设定为两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两年后工装使用磨损破旧可以申领新工装;5.8.2员工离职工装处理1)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离职,工装归个人。2)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不足一年,应按规定使用期限,折旧扣回工装款后,工装归个人。折旧费用=(员工领用工装后工作月/12)×工装费用5.8.3员工因工作岗位调整,需更换工装时,到人力行政中心/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5.9工作证管理5.9.1公司统一佩发工作证(含门禁卡),员工上岗时必须正确佩戴,禁止将工作证放入前胸衣袋中或故意遮掩;5.9.2工作证(含纸质内芯)或门禁卡若有遗失应立即在人力行政中心挂失,向财务管理中心交纳50元/张工本费后,办理补领手续,工作证外皮套或纸质内芯丢失任1件即视为工作证丢失;5.9.3因使用时间过久而引起的证件损坏或污损,将凭旧证件免费换领新证件。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行政中心,违者将按照卡片工本费给予罚款。5.10其它管理规定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对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和礼仪行为规范进行不定期抽查,办公环境不合格者、资源浪费者、着装、工作证不按要求穿着或佩戴者,每人罚款50元/次;若一人连续违反三次(含)以上的,或下属员工三人以上违规的,将追究直接领导管理责任处以200元罚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