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规程

发布于 2022-05-01 00:00:00

绿化养护管理规程

(一)草坪:

1、浇水:保持地表10CM深度土壤含水量在13%以上,忌中午酷热时浇水。

2、施肥:每年按要求施肥。

3、修剪:

1)修剪高度不应超过8CM,夏季和入冬前的最后一次修剪应提高留茬高度4-5CM,以增强草坪抗性。

2)修剪次数,生长旺季10天左右修剪一次,每次剪去量不超过总长度的三分之一。

3)修剪下的草叶应及时清除。

4)修剪时间应选在早晨或傍晚,避免剪湿草。

4、清除杂草及枯草层:

1)草坪杂草应随长随除,每㎡可见杂草不得超过大草2株,小草5株。

2)疏松土壤,土壤板结时应打孔松土输氧。枯草层厚度大于1.5㎝时,易产生病虫害,水不易渗入土壤,因此大于1.5㎝时应及时清除。

5、病虫害防治:

1)病害:易发病期无论发病与否都应进行预防,无病时每个月至少打药一次,发病后应立即防治,将病害控制在初发期,危害降至最低。

2)虫害:根据不同害虫发生规律,视情况适时防治,不能出现因虫害造成较大面积秃坪或死坪。

6、草坪养护中发现死苗大于0.5平方米时,应及时补栽。

7、养护标准:草坪在养护过程中无大面积秃裸斑块,无因病虫造成的大面积死苗,颜色无大面积枯黄,景观效果良好。

(二)树木:

1、浇水:每年至少浇水10次以上,每次不低于50KG/株。

2、施肥:每年至少于春、秋各施肥一次,每次不低于标准N肥0.5KG/株。

3、修剪整形:每年至少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生长特性和周围环境,进行一次修剪整形,修剪锯口应平齐不劈不裂,尽可能减少大锯口,较大的截口应涂防腐剂,修剪后达到整齐一致。树穴平整、无杂草、杂物。

4、病虫害防治:

1)病害:根据不同树种易感染的病害,在发病前,至少防治三次以上;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防止蔓延。

2)虫害:根据不同害虫习性进行适期防治。

3)做好检疫性病虫害的观测与防治。

5、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树木保存率应达到98%以上。

6、树木达不到保存率应于春、秋季节补植。

7、养护标准:树木生长良好,死亡植株不影响绿化效果,单株树木无大范围枯枝,保持树木的良好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三)花、灌木

1、浇水、施肥:根据不同品种进行养护管理,不得因缺水、肥造成枝叶萎蔫、枯黄。

2、病虫害防治:

1)病害应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预防性防治,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并要求诊断准确用药合理。

2)发生虫害,应适期用药,但应尽可能避免使用高毒和刺激性气味大的农药。

3、修剪整形:

1)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

2)常绿、观叶灌木根据生长速度快慢修剪,一般为2—6次/年。

3)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

4)应注意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

5)老化枝应有计划的更新。

4、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灌木保存率应达到95%以上。

5、达不到保存率应于春季补植。

6、养护标准:花、灌木生长正常,花木生长季节有花可观,无徒长现象,常绿植物不影响其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四)注意事项

1、绿化养护要注意与业主的关系。

2、修剪后的枝条等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日剪日清。

3、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养护管理规程及不同植物特性。

4、维护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劳动安全。

5、绿化施工及养护产生的草叶、枯枝等禁止燃烧,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清倒或运往垃圾填埋场或发酵成有机肥。

6、绿化施工中产生的废墟要运往指定地点,要符合环保要求。

7、绿化养护中施用的农药必须是国家法规使用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法规禁止使用的农药。要尽量施用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对能够使用生物防治的害虫要采取生物防治方法,减少农药的施用量。

8、使用完的农药包装物属于危险固体废物,要按环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没有使用完的农药,要妥善保管,要进行有效封存。

9、绿化养护作业中,在有条件的地方要采用节水灌溉方式,比如:喷灌、滴灌。尽量节约水资源,同时应多种植耐旱的植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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