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的“忌讳”
一、服务态度篇
本事不大,脾气不小;
鸟儿不大,架子不小。
语言粗俗,面露烦躁;
态度冷漠,表情麻木。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粗枝大叶,不求完美。
能力欠佳,态度不好。
骄傲自满,目中无人;
二、形象仪表篇
无精打采,萎靡不振;
勾头弯腰,勾肩搭背。
衣冠不整,边幅不修;
仪表不洁,形像欠佳。
工作现场,环境脏乱;
高声喧哗,罔若无人。
浓妆艳抹,异服奇装;
发型怪异,素面朝天(单指女性员工)。
三、工作方法篇
业主诉求,置若罔闻;
实事不办,空头支票。
投诉建议,漠不关心;
改进服务,缺乏动机;
有计划,不抓落实;
只做安排,不搞检查。
主动不干,被动挨打;
墨守成规,不思进取。
四、安全防范篇
危险难辨,无知无畏;
思想麻痹,心存侥幸。
预案不设,遇事忙乱;
提前不防,事来慌张。
现场难进,脱离实际;
遇到紧急,无计可施。
安危不顾,冒险冒进;
违章操作,四伏危机。
五、制度落实篇
职责不明,标准不清;
流程缺失,督导乏力。
记录不填,痕迹不留;
资料不全,档案不存。
放弃考核,轻视培训;
优劣不分,素质难提。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落实打折,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