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文书档案、合同档案具体收集对象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文书档案、合同档案具体收集对象如下:

a)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书材料等。

b)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各种决议、决定等文件资料。

c)公司控股、参股的分子公司、专业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

d)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纪要,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其它会议的文件材料。

e)公司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单、审核稿。

f)公司给上级部门的情况汇报及请示等。

g)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的请示和公司的批复文件。

h)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

i)公司各类调研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j)公司汇总及所属公司报送的资金计划、财务、成本等各类数据资料。

k)各类投诉处理材料。

l)公司法律纠纷处理材料。

m)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所属公司报送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

n)公司各类资质、权属证书,所属公司报送的各类资料、权属证书的备案资料。

o)公司大事记、简介。

p)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文件资料;所属公司报送的规章制度备案文件。

q)公司重要财产物资登记、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r)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批文、使用说明书、维修卡或保修单等。

s)公司文书材料、合同、协议等。

t)公司重要的各类协议合同,所属公司报送的重要的各类协议合同的备案资料。

u)其它各类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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