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郑州市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郑州市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评审办法,硬件标准,资料标准,申请表

关于《创建郑州市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品质,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全市物业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实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双赢,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档案专业委员会,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创建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会员单位均可参加《郑州市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申报评比,评比分为档案室硬件的配备标准,以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标准,评比标准两项标准均为100分,档案室硬件标准占30%权重,档案资料占70%。

对获得样板档案室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有效期3年)并在《郑州物业报》“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上公布。

二、评选办法

市物协档案专业委员会制定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基本标准》,各企业按照评审办法要求,认真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检,对自检达到90分以上的,予以推荐申报,评定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评分98分(含98)以上为特级,95-98分(含95分)为一级;90-94分(含90)为二级,85-89分(含85分)为三级。

三、申报时间

从11月10日起至11月20日止。

四、申报要求

在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雷成群

电话:0371一67182916。

附件1创建样板档案室评审办法.doc

附件2郑州市物业管理样板档案室申请表.doc

附件3样板档案室硬件标准.doc

附件4样板档案室档案资料标准.doc

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档案专业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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