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考核细则
1、工作、交接班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0元/次。未记录,扣30元/次。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其它人代交接班,违者罚款50元/次。
3、未按要求认真检查设备设施,未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的,罚款20元/次。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未能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未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的,罚款50元/次。
5、未能有效维护广场停车场的秩序,发生严重堵塞的,罚款20元/次。
6、当班期间发生盗窃、存放车辆损坏的,罚款50元/次,损失严重的另行处理。
6、消防通道不畅通的,罚款20元/次。
7、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未能果断制止,迅速报警的,罚款50元/次。
8、碰到火灾等灾难不积极主动抢救、抢险的,罚款50元/次。
9、丢失、损坏保安用具的,照价赔偿。
10、保安值班长发生以上问题,按2倍的金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