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的“破窗效应”现象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物业管理中的“破窗效应”现象

面对业主的埋怨与指责,最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发出通知,禁止在主干道上停车。可是,尽管出了通知,仍很难落到实处,业主乱停乱放已成习惯,响应者寥寥无几。

试想一下,如果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在刚刚出现有业主将车停在主干道的时候就果断制止,还会有今天这样大家都把主干道当停车场的现象出现吗?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必须增强超前意识和主动意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现象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各种不文明、不规范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谨防产生“破窗效应”。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通过实验提出的“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猖獗。

其实,“破窗效应”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屡见不鲜。比如,只要有一户进行违章搭建,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及时制止,小区内的违章搭建现象就会越来越多;只要有一部分人不讲究卫生,乱丢乱扔垃圾,小区内的卫生就会越来越糟糕;小区的墙面上,如果有人张贴了一张小广告,没有及时清理,很快,小区内就会布满小广告——因为对后来者而言,违章搭建、乱扔垃圾、乱贴小广告就是一种“示范”,长期放任不管,也就成了一种暗示:“大家都可以这样做!”

“破窗效应”之警示

“破窗效应”启示我们,人的行为和环境均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这种“暗示”和“诱导”,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张,最终陷入“初次破坏——仿效——恶化——更多仿效——更加恶化”的怪圈。这就提醒物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管理意识,在日常巡查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那些看似偶然、个别的、轻微的不良行为或“过错”,必须持有高度的警觉,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否则,就可能出现“破窗效应”。

首先,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修复“第一扇破窗”,“防微杜渐”、“小题大做”,不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物业管理中的很多违规行为具有反复性、动态性、连锁性、顽固性特点,因此,预防“第一扇窗户的玻璃被打碎”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果不能第一时间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地堵住漏洞,修复破窗,这些违规行为就可能起到反面示范作用,进而导致“破窗效应”的发生。而唯有将第一个“蚁穴”堵死,方能保护好物业管理的这座大坝不致“溃堤”。

其次,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善于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要经常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律性研究,不断探索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要经常性向业主征求意见,听取他们对物业管理的建议和反映,超前做好管理谋划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工作中不出现问题、差错是不可能的,出了问题和差错并不可怕,关键是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消极的态度是面对问题怨天尤人,不找主观原因,光说客观原因,这样的态度导致的结果是问题还会发生,“破窗效应”继续放大;积极的态度是从自身入手分析原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建立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不再“破窗”。

第三,要坚决纠正和制止第一个打破玻璃的行为。人都有从众心理,小区管理中,如果有一个人做了违规的事情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相应惩罚,那么接二连三,就会有许多人效仿甚至做得更甚。造成这样失序状况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物业管理部门对“第一个破窗”者打击不力,没有及时到位地去修正它。因此,物业管理部门要摒弃法不责众的心理,严惩“第一个破窗”者,狠抓典型,以点带面,通过曝光、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打击、震慑违规行为,使秩序得到维护、文明得到彰显、制度得到遵守。

小区管理要防范“破窗效应”,就必须树立超前“补牢”,避免“亡羊”的主动意识,在日常管理中多做预防性工作,多做小隐患、小缺陷、小违规的治理和纠正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中的每一个“小问题”都要“小题大做”,并教育引导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小问题”可能带来的大危害,形成人人都不去打破“玻璃”、人人都争做“玻璃”守护者的浓厚氛围,如此,小区的“窗户”就能更加明亮、结实,小区的环境就会更加整洁、优美,小区的人际关系就会更加纯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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