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公共秩序维护工具;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3、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和业主参与演练。

4、设有业主(使用人)24小时求助与报警电话;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5、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等工作。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按照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

6、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每月2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每日检测1次喷淋管网水压;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7、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主出入口有2人驻守,白天实行立岗;次出入口有1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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