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管理公司用工须知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一)对个人素质的控制

因为质量是公司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公司整个工作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服务质量的好坏是和每一名员工密切相关的。每一位员工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公司服务的质量,每一位成员都承担着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质量职责。因此,为了获得所期望的质量,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二)劳动条例

1、聘用原则

(1)招聘员工的原则是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完备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标准"公开招聘,择优录用"。(2)用人原则是优胜劣汰,能者任用,不能胜任者辞退,没有"铁饭碗"。2、培训期应聘员工均有培训期,学习所应聘岗位的业务范围、本小区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规章制度,培训期一般为七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如需延长,须由管理处主任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经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试用。3、试用期(1)新录用员工均有试用期,以考核其实际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如需缩短或延长,同样由部门主管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最短不得低于1个月。(2)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公司可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4、调职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适合与否,可以决定员工工作的调整。5、晋升公司对于工作能力强,表现良好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在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以给予晋升。晋升后第1至3个月属见习期,见习期满后,工作表现满意者则由公司经理正式委任。6、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原因需要辞职时,须提前15天通知管理处或缴交半个月工资额作为违约金。获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将不给该员工任何证明,并扣回该员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代替通知。试用期内的职工须提前7天递交辞职申请,或以7天实际工资代替通知。7、解聘(1)员工在工作期间有重大过失,或属于聘用合同有关辞退条款,公司有权随时辞退该员工而不做任何补偿。(2)因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面有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裁减人数,但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员工。(3)认为员工不适宜本职工作而又不可能调职,可提前书面通知员工,予以解聘。(三)其他事项下列事项如有变更,员工须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公司。1、个人变更事项;2、住址和通讯方式;3、婚姻和家庭。(四)工资管理1、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其它工资(劳保统筹等)等构成。2、员工工资岗位及标准根据行业状况和岗位的实际操作制定员工工作岗位标准。3、岗位设立及条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发展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和部门,并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岗位任职条件,定岗、定员、定费。4、岗位工资级别评定方法(1)员工经招聘入职后,根据任职资格确定工作岗位。(2)试用期人员工资根据新聘人员从事的岗位,按相应岗位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5、工资发放月薪发放日为次月的10日。各管理处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考勤情况上报公司人事财务部,由人事财务部计算并经核准后发放。6、工资变动管理(1)建立员工工资的动态管理。员工评定岗级后,工资按照岗位标准套入相应的档次,做到薪随岗定,岗变薪变,易岗易薪。(2)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目标规划,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调升和下浮员工工资的比例,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3)工资调整实行考核制。对于员工的表现将依据奖惩制度执行,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填写"违规记录表"按相应的处罚标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4)奖励实行评比制。通过自评、群众评议、领导评议评出优秀给予奖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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