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22-05-01 00:00:00

为了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模式

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实行企业化模式运作,养护人员公开招聘上岗,养护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经费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计费标准,由后勤处依质按时支付。

1.休闲景观园每年每平方米4元。

2.八卦园和育贤阁西头,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花坛,南区东大门处,计科系教学楼前,10号教学楼后,街道绿化带等每年每平方米1.5元。

3.所有的树林每年每平方米0.5元。

4.其它绿化场所每年每平方米1元。

5.摆花根据不同的花类每盆每1天0.15元—0.3元。

6.绿化养护和管理每年经费20万元,摆花6—7万元。

第三条、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任务

7.四季观赏草坪:每月施肥、精剪2—3次,适时浇水、排渍;模纹色块、花带造型修剪,少量草木移、补栽,名木古树养护及病虫害防治。

8.花坛:中耕、除草、翻地、消毒、土壤改良、作床、栽花、掘花、浇水抗旱、排涝、施肥、修剪、补植、立支柱、摘除残枝、枯叶,清除杂物。

9.景点:维护和清扫,荷塘的除杂,喷泉的除污、换水。破损情况的报告。

10.草坪每年施肥2次,每月修剪2次,除杂草1月一次,适时浇水抗旱,必要的施肥,垃圾的清扫。

11.花草:爬藤植物等日常修剪,攀援处理,每年整形2次,除尘、防冻。

12.草坪、行道树的养护:每年施肥1次,打草4次,防虫害3次,适时抗旱浇水。行道树整形,修枝2次,树干刷白1次。

13.树木的养护:施肥、灌水、排渍中耕除草,清理死树、枯树及垃圾,做好防火工作。

14.重要场所,重要时段的摆花工作。

15.苗木的培育,温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6.提出绿化整治和建设方案。

第四条、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质量

17.特级养护和管理:植物生长茂盛,修剪有形有状、色泽鲜艳,无枯萎和病虫害。色块、色带图案清晰,保持原貌,四季常青、四季有花。景点无污垢、无渍水、无垃圾、桌椅干净。

18.一级绿化养护和管理:基本无杂草,树木长势良好,绿蓠整齐美观,无残枝枯叶,爬藤植物生长良好,达到主体绿化效果。病虫害防治及时,环境清洁。

19.二级绿化养护和管理:草坪生长良好,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成片枯死现象,树围基本无杂草,生长良好。

20.三级绿化养护和管理:树木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无明显枯枝,病虫害防治得当,护理及时到位。

21.摆花养护和管理:学院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摆花,要及时、要鲜艳、要有图案、更换及时。防止人为损坏,要按计划实施。

第五条、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考核

承包单位要高度重视维护和管理,要有专人专班进行护理,要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管理和考核。

22.后勤处负责对校园绿化工作的考核。依据考核的结果按月拨付护理经费。

23.达不到质量要求,依据维护费用标准扣减经费,按月结算。

24.因养护和管理不力,造成树木、花、草、园林景观损失的,按损失金额30%赔偿。

25.景点因人为破损的其维修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26.花卉按后勤处的计划摆放,长期花木每月结算一次,短期花木按摆放期结算。

第六条、本办法自二00七年元月一日起生效,解释权在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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