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我们将在管理处下设行政财务部,并设会计、出纳和收款员等专、兼职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处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规范、透明的财务体系
1、根据永润大厦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永润大厦物业管理处的财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每年对财务帐目进行一次审计。
3、管理处财务工作由管理处经理主管,凡涉及管理处资金使用的,除较大金额需报告总公司领导外,一律由管理处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使用。
4、管理处每三个月向广大业主公布一次收支帐目,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5、管理处于每年初制定当年的物业管理费预算报告,并提交业主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三)加强财务管理的职能物业管理收费与其他行业比较而言相对较低,收入来源较少,如何为业主节约每一分钱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我们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方面的职能,从加强计划、统计、成本考核等环节入手,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开支,杜绝浪费,在持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三、管理服务费及代收代缴费用的收取
(一)我们将在管理处设置专职收款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缴费用的收取。对于部分在交费时间上有困难的业主,我们将采取节假日照常办公、预约上门服务的形式,方便业主交费,提高费用收缴率。
(二)在费用收取方式上,我们在接管初期将采用人工收费和电脑划帐同步进行,力求尽量尽量减少现金的收取,提高收款工作效率。
(三)对于极少数欠交管理服务费用的业主或租户,我们将采用电话催交、发催款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催交,必要情况下管理处经理、经理助理进行上门拜访或在大厦公告栏中予以公布,敦促其交费。对于拒不交纳的,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作为催缴方式,以确保全体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