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业务招待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节约意识,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经公司研究决定,就业务招待进一步规定如下:

一、严格派餐制度。职能部门就餐须分管副总同意,到办公室办理派餐手续,注明就餐客人、就餐说明后,方可就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签字就餐。

二、统一就餐地点。公司指定业务接待酒店为太平洋大酒店和怡隆大酒店。菜金标准不得超出标准范围:重要客人100元/位,一般客人80元或60元/位。标准由办公室会同业务部门根据就餐情况确定,太平洋和怡隆两个酒店每天要分别列出100元、80元、60元不等标准的餐单,且同一标准餐单菜品要多样化,供公司就餐单位选择,确实要超出标准的,须经总经理同意。

三、定期分类结算。酒店每两个月一次,持派餐单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分别经核对、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入账,无派餐单的不予结帐。

四、严格就餐制度。公司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业务招待工作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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