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培训管理办法1.培训种类1.1入职培训:新进员工报到后,由行政部安排员工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2试用培训:试用期间由其直属主管施予工作指导使其熟悉业务和技能。1.3在职培训:试用期满合格对员工实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技能等的培训。1.4内训: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培训师资力量。1.5外训:公司派员工到外界接受培训或外聘讲师到公司进行培训。2.培训工作程序2.1提出培训需求:2.1.1各部门经理(最高主管)于每年年底(月底)提出次年度(月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并交总办。2.1.2如临时需培训,应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2.2拟定年度培训计划;2.3讨论年度培训计划;2.4确认年度培训计划;2.5培训实施:2.5.1行政部及相关部门按核准的《年度培训计划表》按月实施。2.5.2如外派培训,须由需求部门提交《培训需求申请表》,经权责主管审批后交行政部组织实施。2.5.3凡收到培训通知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均须准时参加,否则以缺勤论处。2.5.4培训后由行政部负责整理《个人培训档案》。2.6培训意见及效果调查;2.7考核或资格鉴定:2.7.1新进人员参加入职培训后第二天参加考试,一次不及格通报处理,再次安排培训第二次仍不及格者给予辞退处理。2.7.2如外派受训,须缴验《合格证书》、《结业证书》或交培训心得报告的方式进行资格鉴定或效果审查。2.8培训费支出:相关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时公司给予一定培训费补助,培训后在职满一年者培训补助费由公司承担,如培训后在职未满一年而离职,则培训补助费自个人工资中全部扣回。3.应用表单3.1《培训需求申请表》3.2《个人培训档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