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洁部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22-05-01 00:00:00

1.0目的

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纪律准则和工作准则,确保服务品质的一致性。

2.0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保洁部全体员工。

3.0管理内容

3.1保洁员行为准则

3.1.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

3.1.2著工作装,提前签到或打考勤卡,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准提前离岗或脱岗;严禁代人打卡和涂改考勤卡。

3.1.3所有员工不得烫发染发,着装仪态等必须符合公司要求。着工作装工作期间,不准佩戴任何饰品饰物;不准著高跟鞋和带铁钉的鞋子;不准留长指甲和涂色在指甲上。

3.1.4不准拉帮结派、背后议论;不准相互打听小道消息;不准讲粗话、脏话。

3.1.5在工作岗位或公共场所,员工须注意自己的姿势与形象,不准袖手、背手、胸手和兜手;不许有挖耳、抠鼻、梳理头发等不雅行为。

3.1.6行走要迅速,并注意两人成排,三人成列,严禁勾肩搭背、嬉笑打闹、挽手而行;与客人相遇时应靠边而走,不得从客人中间穿行。

3.1.7在行经的路途,看见烟头、纸屑或其它杂物等,应主动拾起或作及时处理,严禁“视而不见”;若发现有人乱扔垃圾,应即时清除并礼貌提醒,否则视为失职。

3.1.8上班前,不食生葱和生蒜等食物,并注意饭后漱口。

3.2保洁员工作准则:

3.2.1服从工作分配,遵照《保洁员岗位表》,按《清洁质量标准》要求的内容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分配工作。

3.2.2熟悉并掌握各《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

3.2.3熟练掌握各种清洁操作方法和各种清洁剂、清洁工具的使用方法,并注意爱护清洁工具,节约能源及原材料。

3.2.4对上级分配的工作不得违抗争执,若有问题可事后向上级提交意见书。

3.2.5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或需上级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须按程序逐级反映(特殊情况不在此列)。对损害小区正常秩序、破坏环境卫生和形象的行为须及时劝阻和制止,必要时可要求保安员协助解决。

3.2.6若发现突发案件、火情或险情,应即时报告上级并找保安人员协助处理。

3.2.7在小区内外,各员工应注意“走路轻、说话轻、工作轻”,严禁在工作时和休息间大声喧哗或嬉戏打闹。

3.2.8工作时不得串岗和擅离职守,不准随意进入非本职工作区域参观或逗留。

3.2.9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办公室(或业主家)须先敲门(或按门铃),说明来意后方可作业。

3.2.10清洁办公区域时,任何有文字的纸张物品等须确认无用后方可作为垃圾清除。

3.2.11清洁工具使用完毕后,须由使用人清洗干净存放于保洁工具间内。

3.2.12电动工具须另行保管于干燥地方,如吸尘器等。

3.2.13软水管使用后,应整理好后保存。

3.2.14清洁剂要标识明显,单独存放于固定地方,应避免容器受损或药液泄漏。

3.2.15盛装清洁剂的容器要盖紧,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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