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行政人事部新聘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的领导、审批工作。
3.2公司分管负责人和用人部门参与招聘和录用工作。
3.3行政人事部负责招聘与录用的具体工作。
4程序和管理规定
4.1招聘的原则
4.1.1人员招聘录用以提高组织效率、提高组织竞争力、促进组织发展为根本目标。
4.1.2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
4.1.3人员招聘必须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原则。
4.1.4招聘录用程序必须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原则。
4.1.5为公司提供可靠、及时、适当的人力资源保障。
4.2招聘与录用程序
4.2.1用人部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填写《职位空缺申报表》申请进行人员招聘,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招聘。
4.2.2行政人事部安排招聘方式、场地、时间、人员等招聘准备事宜(发布)。
4.2.3行政人事部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和《求职表》等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4.2.4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经初选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4.2.5包括有用人部门负责人在内的面试小组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依据《面谈构成表》。面试合格人员参加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的人才心理质素测试(或通过笔试考核)。
4.2.6用人部门负责人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初步决定拟录用人员。
4.2.7协防员、保洁员、技术人员由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批确定录用,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录用,高管人员由上级公司审批确定录用。
4.2.8行政人事部核查拟录用人员的各类证件之有效性及合法性。
4.2.9行政人事部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须贴本人一寸近照,并由公司加盖骑缝章。
4.2.10行政人事部向体检合格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并组织其参加入职培训。
4.2.11参加公司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方可被公司正式录用。
4.3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4.3.1管理人员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一般管理人员优秀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年龄22-55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有物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无不良习惯。应聘会计、出纳者须持有效的西安市财政局发放的《会计上岗证》,出纳人员及汽车驾驶员本人须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或者由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提供担保。
4.3.2技术人员
中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5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无不良习惯。应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西安市劳动局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4.3.2协防员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岁之间,身高1.75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均在0.8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4.3.2保洁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5岁之间,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4.4录用人员资料
4.4.1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4.4.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