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手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推动企业品牌理念的落地,规范企业理念和企业VI的传播与应用,维护企业和品牌的统一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保利物业集团视觉识别管理手册》(以下简称“VI手册”),是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物业”)CIS识别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包括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由集团品牌推广中心编制,经集团批准发布执行,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事业部。未经集团书面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对(手册)内容进行变更、修改。
第三条为科学、规范、高效使用保利物业VI手册,增强凝聚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保利物业江苏分公司各部,各中心。
第五条VI手册应用部分包括:基础要素系统修改、基础要素系统、办公环境系统、员工制服系统、企业旗帜系统、环境应用系统、环境应用系统。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保利物业集团品牌推广中心负责VI手册的审定、修订。
第七条公司品牌经营部负责VI物料的设计、审核。
第八条公司各项目兼职品牌经营专员负责管理VI手册,应用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审核、检查与考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VI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发布与保管
第九条集团VI手册由品牌经营部统一下发,各部、各中心按管理制度管理。
第十条VI手册是集团专有知识产权,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拍摄、外传、转借或提供电子版本;不准出现缺页、非正常破损或丢失;不准随意涂改和变更。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各中心应分层次组织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保利物业VI手册的认识,掌握相关内容和规定,确保VI手册严格、规范使用。
第四章使用规范
第十二条VI手册是保利物业识别系统的标准文件,是公众和员工对其有效识别的依据,品牌经营部在经营活动中涉及表现保利物业形象时,必须严格以VI手册为标准,保证保利物业视觉形象的完整统一。具体执行中如遇VI手册未涉及的部分,必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VI手册的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中,每部分分别涵盖了保利物业及各部门的相关内容,各部、各中心在具体实施中,应认真对应查阅,规范使用。
第十四条基础部分VI手册的核心部分,其中包含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及各种标准组合等要素,是应用的基础,各单位在应用中,不得任意改动要素的尺寸、比例、色彩、组合结构关系等,保证其完整性、统一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的使用
VI手册中,企业名称简称为“保利物业”。
第十六条企业VI运用的范围
各部门各中心办公区域、主次入口形象展示,园区标识标牌,对外信息公告发布、项目标识标牌、设备房设施设备标识标牌等。
第十七条企业标志的使用
1、企业标志为保利物业专有,各部、各中心公用,任何情况下不得简化、变造、污损、残缺使用。各部、各中心不得另行设计标志,原已有标志的,停止使用原标志。
2、以下情况应当使用企业标志:
①场所的突出位置;
②所辖公共场合、重大仪式场所、人员聚集地等重要场所的突出位置;
③公司统筹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工作现场;
④对内外出版物和宣传品的突出位置;
⑤对外招投标、合作和开展相关工作时;
⑥严格应按照规范要求佩戴企业标志,佩戴企业标志时,必须悬挂于胸前左上方。
第十八条企业标准色的使用
企业标准色为墨绿色,各部、各中心在使用标准色时必须遵循统一、准确的原则,在制作企业标志色彩图案时,要严格使用企业标准色;在进行标识标牌、上墙制度、对外宣传、等方面应合理使用企业标准色。
第十九条VI手册应用部分使用时,对排列格式、制裁、尺寸、颜色、工艺灯凡未注明严格遵守的不允许作任意改动,凡注为视情况而定或未作硬性要求的在允许范围内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VI手册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其进行修改,若因场所、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执行的,须经品牌经营部上报集团品牌推广中心审核、确认、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由公司品牌经营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VI手册的保管和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保利物业江苏公司品牌经营部。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