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记录:
员工需及时将以下变更事项呈资源部:
1、地址和电话;
2、婚姻及子女状况;
3、文化程度及培训情况;
4、身份证号码;
5、国籍变动;
6、紧急情况时,可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忠于职守:
各级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1、必须依照编定的排班表依时上、下班,未获本部门(区域)直属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2、员工事前未经批准而缺勤、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利用公司设施从事私人事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委处分或辞退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须向上级报告,并在出勤表上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中途请假须经部门(区域)经理同意,否则作旷工处理。
健康状况:
员工应每年体检一次,对患有疾病而不适宜当前职位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调动其工作岗位或按的关规定办理。
纪律:
1、旷工
员工未经请假而擅自不到职,或不准时上班超过半小时,当旷工处理。员工旷工一天扣300元;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作任何补偿。员工旷工除扣发工资外,还将受到书面警告。
2、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5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当旷工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的另当旷工一天处理。
3、调休
员工之间不能擅自调休,如有特殊情况,可向部门(区域)经理或部门主管(区域肋理)申请,由部门(区域)领导安排,否则当旷工处理。
4、补休假应由部门(区域)经理安排,员工需要特殊安排,须提前二天向部门(区域)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补休,否则当旷工处理。
5、因突发事件(如交通意外、家人伤亡、急症、其它意外)不能提前请假的,事后要提供有关证明和合理的书面解释,酌情处理。
6、对请假手续不全或未经批准而缺勤的员工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给予书面警告及相应的处罚。
7、电话使用规定:
①未经批准,严禁打私人电话;
②公务长途电话须作登记;
③未经批准,利用办公室电话打私人长途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甚至除名处理;
④当值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禁非当值人员进入办公室打电话,如有渎职,追究其责任,并作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