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物业营销案场物业服务规范
1.目的
确保各地产项目营销案场的秩序与环境在良好状态,营造舒适的销售氛围,配合地产公司现场销售团队对产品的推介与销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润置地(苏州)有限公司所有开发的住宅项目之营销案场。
3.规范内容
3.1礼宾服务
3.1.1案场物业服务人员需符合集团样板区BI(行为识别标准);
3.1.2主动向进出售楼处的来访客户敬礼、开门,同时使用服务敬语;
3.1.3礼貌拒绝客户携带宠物进入销售现场,销售现场提供宠物笼为客户提供暂时寄放宠物服务(如有必要);
3.1.4热情礼貌引导客户进入销售区域及参观通道,逢雨雪天气应当主动、及时地利用备用雨伞接送客户往返案场参观区域与泊车区域;
3.1.5禁止推销、派发广告等闲杂人员进入营销案场的任何区域;各秩序维护岗位应当随时保持联系,在未接到地产相关部门通知的前提下,礼貌制止任何人在现场拍照、摄像。
3.2吧台服务
3.2.1向客户提供优质、热情的日常接待服务等工作,行为规范符合公司要求;
3.2.2定时进行物品整理,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3.2.3各类饮品保持卫生,所有食品应均在有效期内;
3.3观光车(如有,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3.3.1观光车安全运行,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观光车驾驶员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3.3.2观光车保持车身及车内清洁;
3.3.3观光车驾驶员在无人乘坐时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保持随时待客的状态;
3.3.4观光车运行时车速应控制在15KM/小时以内;
3.3.5做到客户上车时有问好,车辆启动时有提醒,车辆到达时有送别。
营销案场物业服务规范文件编号:Gl-CRSZ-PM-YX-03
3.4停车服务
3.4.1行为规范符合公司行为要求;
3.4.2来车时有敬礼,指挥车辆停入指定位置,并上前问好,提醒客户带上贵重物品并关好车门窗;
3.4.3对前往销售现场的客户应有指引;
3.4.4客户离开时应进行指挥,用标准的交通手势指引车辆驶出;
3.4.5对于驶出驶入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并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应当面告知客户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4.6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提供代人泊车服务,但需规避风险。
3.5设施与环境服务
3.5.1确保空调、照明、电梯及各类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5.2售楼处开放前应与营销沟通,确定售楼处设备运行方案以节能。
4.附件
4.1《营销案场物业服务流程图》
Gl-CRSZ-PM-YX-03-F1
4.2《项目营销案场物业接待服务标准》
Gl-CRSZ-PM-YX-03-F2
4.3《项目实景样板区设备开闭时间表》
Gl-CRSZ-PM-YX-03-F3
4.4《项目营销案场来访车辆车况检查记录表》
Gl-CRSZ-PM-YX-03-F4
4.5《项目营销案场设施设备巡检表》
Gl-CRSZ-PM-YX-03-F5
4.6《项目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检查表(安全管理类)》
Gl-CRSZ-PM-YX-03-F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