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湾物业品质部月检规程
1.目的
检查各项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项目,对包括房管、安保、维修(含消防、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清洁、绿化服务进行检查。
3.职责
品质部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对各物业项目各项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现场检查巡视指导。
4.程序
4.1月检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
4.2在进行现场检查前,品质部经理应召集参检人员和受检部门管理员以上人员开一次小会,明确各项服务过程的检查时限、检查和陪同人员的分工、以及其它注意事项,会议不超过15分钟;
4.3检查过程中,各检查人员按相应的《××周(月)检表》的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
4.4检查人员应认真判断,发现不合格项应取得受检单位人员的认同,实事求是地将检查结果分别填在检查表中;
4.5现场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将发现的所有不合格项填写《月检记分表》;
4.6如发现严重不合格应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报告总经理;
4.7检查结束后应由品质部经理召开总结会,参检人员汇总检查结果至品质部事物助理,相关负责人对不合格项提出纠正措施;
4.8月检后一周以内,品质部以行政公文形式公布《月检报告》,报告中应公布受检单位的不合格统计情况,并对不合格项提出纠正期限;
4.9品质部在月检后15天内对各物业项目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复查,整改情况填写在《月检记分表》中“复查情况”一栏;
4.10检查记录须分类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