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有偿保洁服务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住户有偿保洁服务工作,确保有偿服务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的住户有偿保洁服务工作。
3职责
3.1保洁中心经理负责审批有偿保洁服务的收费标准。
3.2保洁主管负责对有偿服务的项目定价、有偿保洁服务的组织实施服务过程的质量监控。
3.3清洁工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具体住户有偿保洁服务的工作。
4作业规程
4.1当接到《特约服务工作单》后,保洁主管应对派出人员做如下工作安排
4.1.1详细说明该次服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时间。
4.1.2本次服务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4.2清洁工接到外派服务任务时,应注意
4.2.1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4.2.2准备清洁设备、工具、清洁剂等。
4.2.3牢记本次工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服务标准。
4.2.4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4.3进人住户家前应先轻轻敲门并自报身份说明来意,得到住户允许后,方可进入,如住户没人在家,留下锁匙要求服务时,进门前必须先敲门,确认无人后方可用锁匙将门轻轻打开,并将“清洁进行中”牌挂在门锁上。
4.4按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具体操作方法依照相关的作业规程。
4.5清洁完毕,收拾好清洁设备、用具。
4.6每次工作完毕后保洁主管应亲自检查服务质量,并请住户验收及咨询住户对服务的意见,请住户在服务单上签名确认。
4.7如住户不在家,保洁主管应会同清洁工检查现场工作无遗漏后,关上电源锁上大门并将工作单送综合经营部处理。
4.8有偿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4.8.1到住户家清洁服务,必须挑选思想和技术素质好的员工,并经过严格的纪律培训后方可委以任务。
4.8.2凡外派的员工必须精神饱满、仪容仪表应当符合《管理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举止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语言管理规范》、《管理人员对待业主的管理规范》等的要求。
4.8.3清洁工工作完毕后,保洁主管应认真检查工作质量,将工作情况及住户的满意情况记录于“工作日记”中由中心部门归档保存一年,作为对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清洁服务项目收费表》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清洁设备操作与日常保养作业规程》
6.2《清洁剂使用作业规程》
6.3《室内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