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项目

内容与标准



1.按规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企业信息、企业人员及投诉举报电话。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4.建立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并定期演练,重大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定期检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存在的问题应同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8.建立以户为单位的业主档案,建立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

9.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10.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

11.按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周期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

12.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日常巡查等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检测合格标识在现场明示,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

13.严格执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

14.设备用房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无跑、冒、滴、漏、鼠害等现象。

15.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

部分



技术要求

(一)

1.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500户。

2.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12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24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100%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100%,回访率100%。

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4.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1.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600户。

2.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24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36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0%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100%,回访率90%。

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4.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宣传内容。

1.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700户。

2.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36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48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80%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100%,回访率80%。

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4.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半年更换1次宣传内容。

(二)

6.每周巡查3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

7.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6.每周巡查2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

7.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6.每周巡查1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

7.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


技术要求

(二)

8.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及时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10.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8.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2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有效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10.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8.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3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10.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三)

11.实行24小时报修受理值班制度,并配有相应的值班力量。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12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12.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场处理,24小时内恢复照明。

13.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交通标识齐全、规范。

1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和年检。

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

1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期换水、定时开放。

17.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防范措施。

18.对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1次,每年雨季前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1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系统通畅。

19.对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2次。

20.每年向业主开放1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11.实行24小时报修受理值班制度,并配有相应的值班力量。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4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12.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95%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场处理,36小时内恢复照明。

13.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

1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年检。

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

1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时开放。

17.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18.对雨、污水管道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雨季前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1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19.对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2次。

20.每年向业主开放1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11.设立24小时值班报修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48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12.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92%以上。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48小时内恢复照明。

13.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1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年检。

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

16.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17.对雨、污水管道至少每3个月检查1次,每年雨季前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1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18.对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

19.每年向业主开放1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四)

21.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并有巡查记录。

22.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24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

23.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视频采集设备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24.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

25.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1.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4小时巡查1次,并有巡查记录。

22.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24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

23.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24.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

25.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0.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要区域、重点部位每6小时巡查1次,并有巡查记录。

21.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24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

22.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

23.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

24.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

26.楼内共用区域:

(1)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拖擦1次;

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拖擦1次;

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周拖擦1次,每天巡检1次;

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2次,定期保养,保持材质干净、有光泽。

(2)墙面: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月清扫1次,保持无蛛网、无明显污渍;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周抹擦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3)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2日擦抹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26.楼内共用区域:

(1)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1次,隔日拖擦1次;

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清扫1次,隔日拖擦1次;

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2周拖擦1次;

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1次,定期保养,保持材质干净、有光泽。

(2)墙面: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2个月清扫1次,保持无蛛网;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2周抹擦1次,保持表面无污渍。

(3)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3日擦抹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25.楼内共用区域:

(1)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擦1次;

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擦1次;

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月拖擦1次;

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1次。

(2)墙面: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3个月清扫1次;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月抹擦1次。

(3)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4日擦抹1次。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月擦抹1次。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五)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周擦抹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月除尘1次,目视无灰尘、无蛛网。

(6)门及门厅玻璃每周擦拭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7)天台、屋顶,每月清扫1次,每周巡检1次,保持清洁、无垃圾。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表面光亮、无污渍;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1次。

(9)空置房屋每月清洁1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

27.楼外共用区域:

(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周拖擦或冲洗1次,目视地面干净。

(2)绿地每周清理1次,无杂物、无积水。

(3)水景: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8.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3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29.垃圾的收集:

(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30.定期灭虫除害。每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半年灭鼠1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2周擦抹1次,保持表面无污渍。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2个月除尘1次,目视无灰尘、无蛛网。

(6)门及门厅玻璃每2周擦拭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7)天台、屋顶,每2个月清扫1次,保持清洁、无垃圾。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2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表面光亮、无污渍;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1次。

(9)空置房屋每2个月清洁1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

27.楼外共用区域:

(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2周拖擦或冲洗1次,目视地面干净。

(2)绿地每2周清理1次,无杂物、无积水。

(3)水景: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8.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2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29.垃圾的收集:

(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30.定期灭虫除害。每2个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半年灭鼠1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3个月除尘1次。

(6)门及门厅玻璃每3周擦拭1次。

(7)天台、屋顶,每3个月清扫1次。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3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1次。

(9)空置房屋每3个月清洁1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

26.楼外共用区域:

(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月拖擦或冲洗1次。

(2)绿地每月清理1次。

(3)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7.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1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28.垃圾的收集:

(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29.定期灭虫除害。每3个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半年灭鼠1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六)

绿

3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32.草坪。常年保持平整,无坑洼、下陷,每年剪草6遍以上,边缘清晰,种植稠密、无大面积枯死,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保持生长良好。

33.树木。乔、灌木每年夏季、冬季各修剪1次,基本无枯枝、萌蘖枝,生长良好,树冠完整,树木基本无倾斜,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5遍以上,基本无缺枝、无斑秃;地被、攀援植物修剪、整理及时,每年3遍以上,基本无枯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及时浇灌,绿地无积水,基本无杂草。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4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

34.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2遍以上。

35.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

36.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1周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37.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3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32.草坪。基本保持平整,无坑洼、下陷,每年剪草4遍以上,无大面积枯死,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保持生长良好。

33.树木。乔、灌木每年修剪1遍,基本无枯枝、萌蘖枝,生长良好,树冠完整,树木基本无倾斜,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3遍以上,基本无缺枝、无斑秃;地被、攀援植物修剪、整理及时,每年2遍以上,基本无枯枝。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4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

34.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至少1遍。

35.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8%。

36.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15天之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37.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30.草坪。每年普修3遍以上,基本保持平整;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

31.树木。乔、灌木每年修剪1遍,树冠完整,树木如有倒伏倾向时,及时扶正、加固,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地被、攀援植物定期修剪、整理。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4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

32.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

33.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10%。

34.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1个月之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七)

38.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38.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35.每年至少开展1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

</section><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center;line-height:normal;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section>

使用说明

<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text-indent:43px;line-height:1.75em;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1.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section><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

</section><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text-indent:43px;line-height:1.75em;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2.本《标准》根据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基本要求为物业企业共同服务标准。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七大项内容组成。</section><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

</section><sectionstyle="margin:0px;padding:0px;outline:0px;max-width:100%;color:rgb(51,51,51);font-family:-apple-system,BlinkMacSystemFont,"HelveticaNeue","PingFangSC","HiraginoSansGB","MicrosoftYaHeiUI","MicrosoftYaHei",Arial,sans-serif;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text-indent:43px;line-height:1.75em;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3.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或以此为基础进行上下调整,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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