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水、电工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16-03-25 13:25:19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十、如违反以上九条,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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