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游泳池内部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16-04-11 12:00:00

物业项目游泳池内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游泳池管理,确保泳泳场安全、卫生,保证保游客的身体健康。

2.范围

游泳池全体员工

3.职责

3.1开放时间:(详见游泳池使用规则)

3.2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标准)

3.3游泳场管理

3.3.1泳客先到服务台购票及办理借用储物柜手续。

3.3.2更衣室、沐浴室在正常开放时间内严禁异性进入。

3.3.3年龄在五岁以下而未能自行更衣的儿童,充许随同成人进入适当的男士或女士更衣室。

3.3.4更衣室内不准吸烟、饮食和运动。

3.3.5在游泳池区域,泳客只能穿着标准的泳衣裤,除胶拖鞋以外,不能穿着任何鞋补袜。

3.3.5(1.2)米岁以下的小孩必须有成年人陪同才能购票入场,且谢绝进入成年游泳池,否则一切责任由陪同人负责。

3.3.6泳客的毛巾、浴巾、浮床、及橡皮艇,不准在泳池内使用,并禁止带肥皂浴液下池,不得私自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泳池内使用,严禁污染泳池、在泳池周边吸烟及破坏绿化。

3.3.7严禁在泳池及沐浴室追逐、嬉戏,场内讲文明,讲礼貌。

3.3.8不准在泳池跳水,不准长时间潜泳。

3.3.9凡患有开放性结核、肝炎、心脏病,以及酗酒者,严禁下游泳池。

3.3.10勿在泳池范围内照相或录像,离开时,须将更衣柜钥匙交还服务台。

3.3.11本泳池保留时封闭地和其它用途的权利。

3.3.12严禁泳客游泳时攀爬池沿,踩踏管孔,拆撞灯具等设备设施,违者后果自负。

3.4物品管理

3.4.1游泳场设物品保管,保管对象为当场购票入场者的衣物(只含衣、裤、鞋、手袋等随身物品),保管时间为当日开场时间,清场20分钟后不再负责保管。

3.4.2保管柜自带锁头,清场后必须将钥匙取下退还柜台,以便下一场游客使用。

3.4.3锁匙丢失时,需经游客与保管员核实后,方可砸锁取物。

3.4.4提醒游客贵重物品不得放在衣物保管柜内,遗失自行负责。

3.5清洁管理

3.5.1救生员每天负责娃娃池和浸脚池的清洁、消毒处理;娃娃池、浸脚池内经常保持清洁,在开场前救生员应全面检查池底,发现有玻璃和其他杂物及时进行清理。

3.5.2每天在开场前5分钟,向娃娃池投放次氯酸钠药剂kg,保持水的余氯为mg/1。

3.5.3每天在开场前,清洗浸脚池,加入水后,向水里投放kg次氯酸钠药剂,保持池内水的余氯为mg/1。

3.5.4娃娃池每2-3天打开排水阀,放干池里的水,并清洗池底沉淀物,重新注水,待水放满后关闭给水阀。洗脚池每天在开场前半小时打开排水阀,排干池里的水,清洗池底,重新注水

3.6药品管理

3.6.1救生员负责药品储存保管工作。

3.6.2游泳场所用药品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和刺激性,各类药品保管室内,严禁随处丢放,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6.3根据各类药品不同性质,应将药品进行标识、隔离、分类存放。其他器具如吸尘器、水线、电器等不能同放在药品保管室内。

3.6.4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受潮湿变质。

3.6.5堕手锁门,锁匙由救生员保管,防止他人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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