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错误 业主要求索赔

发布于 2012-02-15 08:30:00

二OO四年二月十日,某小区管理处物业主管接到小区一幢D座522室业主刘先生来电,反映:他家客人房卧室内窗户装饰木板及墙壁潮湿。随后,管理处物业主管立即到现场查看,经检查发现:属楼上622室业主张小姐家安装的空调排水管因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化),排水管接口处脱落;排水滴至522室业主空调铜管上, 从而导致522室业主家客人房墙壁起泡及窗户装饰木板潮湿、发霉并腐烂。

管理处物业主管随后找到开发商,但开发商以早过保修期而拒绝理会此事。经物业主管与运行组主管一同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发现:是由于承建单位没有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而将空调总排水管安装在相反的方向,从而导致该房号所有业主在安装空调时需将空调排水管绕窗而接入统一排水管上。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522室刘先生家的财产损失,刘先生便以书面通知要求622室业主张小姐一次性索赔1000元;但由于622室张小姐已将此房出租,其租户拒绝签收。于是,刘先生便找到管理处。管理处物业主管理一边安慰好受害业主刘先生,答复会帮他联系622室业主张小姐,妥善协商并处理好此事;一边以书面通知致函原开发商。

后经过管理处物业主管与二位业主的多次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622室业主张小姐一次性付给522室业主刘先生人民币800元作为财产、误工等赔偿费。开发商在管理处的督促下,联系到原承建商,对原安装错误的空调排水管进行彻底整改,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分析: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可以看出:由于承建商的一时疏忽,而错将本应安装在客人房左边的空调统一排水管安装在右边,从而导致该房号所有业主在安装空调时必须绕窗而接入统一排水管上。根据 过错责任原则 ,由于承建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错误而导致以上事件的发生,应该由承建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索赔和整改);但管理处在考虑到与开发商长期的合作关系后,通过物业主管与双方业主多次沟通,并最终达成共识,妥善圆满处理此事(由业主买单)。

作为管理处物业主管,在解决、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开发商、承建商之间矛盾或纠纷时;首先,要采取积极心态,作好受害业主的安抚工作;其次,要迅速联系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作好解释、说服工作;并最终达成共识,妥善、圆满处理事情,实现受害人、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三方握手言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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